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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11月9、10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表日期:2018-11-15来源:编辑录入:

       接到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11月9、10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单》(廊政督单【2018】188号)文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单位迅速核处上报。目前,涉及我县的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圣林苑工地,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县立即责成县建设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目前,县建设局已对该工地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对裸露土地和部分道路进行了全部苫盖,并制定了该企业扬尘管控措施和方案,严格做到一车一冲洗。

       二、关于“渣土运输车冀RC5300,渣土车覆盖不完全”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县立即责成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此车为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原隶属海恒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因公司破产,于2018年9月份变卖至霸州市某群众名下,该车辆未进行过户。同时,对该负责人进行了相关环保及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全部苫盖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