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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2019年1月20—23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表日期:2019-01-28来源:编辑录入:

市政府督查室:

       接到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2019年1月20日—1月23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督办通知单》(廊政督单【2019】9号)文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单位迅速核处上报。目前,涉及我县的2个问题已全部核实整改完毕。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廊坊科森电器有限公司永清分公司,企业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合理、可操作性差”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县立即责成县环保分局、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依据《廊坊市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知道意见(试行)的通知》(廊气办字[2018]186号)和《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该企业绩效评价为A类企业,除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2台熔炼设备停产外,其他级别应急响应无管控措施。目前,该企业已修改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根据上级启动预警信息,及时在企业公示牌中公布预警情况。

       二、关于“廊坊伊迪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企业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合理、可操作性差”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县立即责成县环保分局、经开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依据《廊坊市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知道意见(试行)的通知》(廊气办字[2018]186号)和《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该企业绩效评价为A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无管控措施。目前,该企业已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根据上级启动预警信息,及时在企业公示牌中公布预警情况。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