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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发表日期:2021-02-10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是乡愁亲情、家风家教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承载着中国人的集体记忆和乡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等重要论述,突出乡愁亲情、家风家教等重要文化元素,进一步筑牢家国情怀,营造欢乐、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凝聚精神力量,按照“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河北学习平台要求,在全市开展“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以“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为主题,通过对过往春节的回顾,和父母亲人跨越时空的“线上团聚”等方式,记录下过年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反映民俗风情变迁,书写亲情、友情、爱情、家风、家训等温情故事,展示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所共有的文化根脉、民族情感和精神追求,激发人们为更加美好生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精神动力。

征文可重点围绕我家的年夜饭、拜年那些事(可以是传统的拜年,也可以是云拜年)、亲情连线、舌尖上的年味(各地特色小吃)、年俗里的中国智慧(全国各地的过年习俗)、云游大美河山、我的春节值班故事等角度展开。

三、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

2.主题鲜明,内容真实,语言流畅,感染力强。征文题目自拟,体裁不限。稿件字数适当,1200字以内为宜。

3.根据征文内容至少配发原创图片一张以增强文章感染力、说服力,宽度不小于720像素,单张质量不大于2M,JPG、PNG格式为宜。也可选择配发相关视频,视频限发1个,时长5分钟以内,画质清晰、声画同步、字幕无差错,视频质量不超过4G,格式为mp4。

4.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包括配发的图片、视频)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投稿时,需在文末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电话。若为学生,要求额外注明学生所在学校、班级、指导老师或指导家长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若已工作,要求额外注明工作单位、职务,以便后期可追溯。不提交个人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主办单位享有在不改变稿件原意基础上进行修改、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权利。

四、作品展示及表彰奖励

1.在廊坊传媒网开设专栏,对优秀作品予以集中展播,并择优推荐至“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河北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河北学习平台开设专题,对优秀作品予以集中展示。征文结束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对作品进行评选,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2.我市将对上报作品进行集中评选,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指导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将优秀作品结集成册。同时,根据各单位组织报送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个。

五、投稿方式及联系人

1.单位投稿。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委市直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组织协调下级学习组织积极参与活动,将参赛作品统一收集筛选,随时报送。

2.个人投稿。个人投稿可直接上报,标注“‘过年:中国人的集体记忆’征文”字样。

3.征文上报电子版(Word文档),配发的照片、视频以附件形式发送。

电子邮箱:lfcmw2011@163.com;联系人:张曦,0316—2033937。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廊 坊 日 报 社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