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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专访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朱亚军专访

发表日期:2019-06-25

汇聚双创活力,澎湃发展动力,为更好的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就科技工信惠企政策对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朱亚军进行了专访。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朱亚军  科技方面:《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奖励政策:

1、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给予20万元奖补,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市级、县级分别负担50%)

2、对新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市级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3、对我市已列统的企业或科研机构,上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市级按研发投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由省级晋级为国家级的奖励50万元)。

5、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

6、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奖励。

7、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市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8、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

9、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

10、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补助资金。

1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由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奖励50万元)。

13、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由省级升格为国家级的奖励30万元)。对同一场地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同一主体不重复奖励。

14、对新获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市级每件给予一次性3000元资助;实用新型专利,市级每件给予一次性1000元资助;外观设计专利,市级每件给予一次性500元资助;对年度发明专利授权10件的单位,市级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工信方面:《中共永清县委、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中奖励政策:

1、对于每年新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补贴。

2、加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县级、市级两级小微型创业创新基地、河北省小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小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50万、100万财政补助资金。

3、对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给予企业研发团队10万元研发补贴。

4、鼓励县级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经省工信厅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新建A级研发机构(省级)奖励补贴资金20万元,经市工信局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新建B级研发机构(市级)奖励补贴资金15万元,经县工信局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新建C级研发机构(县级)奖励补贴资金10万元。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

5、对获得省、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

6、对获得“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

以上补贴资金在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7、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政策内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县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我县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技术改造是指依托现有企业,围绕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建立自主创新体系、增加产品种类、改进产品质量、扩大出口、提高经济效益、节能环保、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改善劳动安全条件等目标,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技改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在永清县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政策,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收入增长快、财政贡献突出、提供就业岗位多的企业和项目: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淘汰落后产能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强示范作用的企业和项目。

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的形式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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