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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推进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

发表日期:2021-08-19

      近年来,永清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审议意见和高检院28条意见,在坚持依法该用尽用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创新完善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五位一体”工作模式。2021年1—7月份,该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比率为52.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均为100%,认罪认罚服判率为98.9%,目前该项工作位居全市首位。

 

      该院在提升办案质效,推行“五位一体”模式中主要创新以下工作方法:一是完善当事人和律师权利保障机制,释放客观公正的最大“司法善意”。办案中及时告知当事人、辩护律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及速裁程序相关规定,征求各方意见,同时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理念,降低审前羁押率;设立“三室两系统”,即律师值班室、律师阅卷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率先适用律师网上预约和远程会见系统,全方位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会签《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律师执业,提高律师补贴,调动值班律师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借助永清县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调处机制,综合施策,增强合力。强化同当地矛盾纠纷调处部门沟通合作,定期通报会商,借助社会多方合力,采取亲情感化、释法说理、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方法,努力让“小案子”定纷止争、息诉罢访,做好创新社会治理“大文章”。
 
      三是构建科学的控辩协商配套保障机制,提高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推行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关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现控辩协商同录案件比率达100%,就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量刑建议等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意见,切实做到自愿、公正、透明,有效降低上诉率,节约司法资源;组织全员学习培训《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与法院保持良性沟通,不断扩大共识,统一量刑尺度,持续提高量刑精准化水平,让案件当事人对刑罚有明确预期,对认罪认罚保持持续认同。
 
      四是强化检法衔接配合,实现共赢、多赢。同法院定期会商,就速裁程序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庭审实质化所具有的价值达成共识,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工作实施的问题堵点,推动速裁程序全面落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规范意识,确保不因案情简单适用速裁程序而降低证据审查标准,同时将适用速裁程序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证据及时随案移送审判机关;庭审中重点审查认罪认罚及程序选择的真实性、自愿性,对控辩双方均无争议的犯罪事实、情节,简化举证质证程序,既确保司法公正,又提高庭审效率。
 
      五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构筑防止权力滥用和廉政风险的“防火墙”。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中各项工作程序要求,细化量刑建议、法律监督相关内容,做到内容清晰、权责分明、流转快捷;采取集中、交叉方式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具结后反悔、适用速裁程序后上诉案件列入评查重点,将评查结果计入对员额检察官的绩效考核,有效构建廉洁办案“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