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 储存 运输 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表日期:2021-02-01
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现就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发表日期:2021-02-01
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现就在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