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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会议+公告

发表日期:2021-06-12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32次会议 

 

 

 

6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2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永,副主任王成刚、李柱良、孙凤武、杜清茂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周浩,县政府、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胡国永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主任、副主任、委员33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乡选举委员会成员关于辞去县乡选举委员会职务的辞呈;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接受田军、王春风、褚铮、王强、李永祥辞去原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其相应职务,报下次人代会备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职提案。
随后,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永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政府提交的干部任免职提案,现公告如下:
决定任命:
李  辉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敏学同志为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张新华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建明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娄冠华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金玲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会议同意接受田军、王春风、褚铮三位同志关于辞去永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其永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请下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会议同意接受王强同志关于辞去永清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免去其永清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请下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会议同意接受李永祥同志关于辞去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其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职务,报请下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