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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1年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7-14

各乡镇(区、办)残联:

根据省、市残联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应届毕业家庭困难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工作,请各乡镇(区、办)残联按照要求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普通大学本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研究生院校的永清县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1.贫困残疾研究生一次性资助每人6000元。
2.贫困残疾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5000元。
3.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4.贫困残疾大专生一次性资助每人3000元。
5.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专生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元。
三、资助对象条件和提供申请材料
(一)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
3.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进行资助:
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②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③特困供养的残疾人。
(二)提供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
3.当年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原件);
5.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截止日期:2021年8月20日前报至永清县残联劳动服务所。   联系电话:2781223
                           
 永清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