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次会议+公告

发表日期:2021-08-21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次会议

8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浩,副主任王成刚、赵玉华、刘广泽、王敬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敏学,副县长张新华,县法院院长李金玲、县检察院检察长钱福利列席会议。
周浩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主任、副主任、委员35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两个阶段举行:
会议第一阶段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随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代表作了就职表态发言。
周浩要求新任命人员要牢记职责,不忘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崇尚法治,依法行政;摆正位置,接受监督。以赶路人、追梦人、拓荒人的奋斗姿态,只争朝夕,决战攻坚的蓬勃干劲,拼搏创新、履职担当,为永清实现“跨越崛起”,加快建设“临空强县、大美永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第二阶段讨论通过了《永清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8—12月份工作要点》。成立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了2021年拟开展工作评议的政府组成部门。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意见。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人大总体工作,会议要求,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全面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努力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要重学习、提素质。通过坚持不断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要懂规矩、树形象。服从大局,遵规守矩,依法履行职责。
关于议案办理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把议案办理工作重视起来,认真对待,及时办理,切实提高议案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关于财经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财政政策,合理调配政府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为全县重大项目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要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过程监督,推动政府的立项决策、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辉代表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县政府、县监察委员会提交的干部任免职提案,现公告如下:
决定任命:
钱向辉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东云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西连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司 敏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炳双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侯仲超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铁柱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佳旭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朝辉同志为永清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建军同志为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孙海波同志为永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韩世远同志为永清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白学文同志为永清县公安局局长;
胡 浩同志为永清县民政局局长;
靳西奎同志为永清县司法局局长;
周振宾同志为永清县财政局局长;
马文鲲同志为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久春同志为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新华同志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海鹏同志为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海波同志为永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石 枫同志为永清县水务局局长;
岳云波同志为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田光明同志为永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刘永桐同志为永清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增军同志为永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 军同志为永清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靳 凯同志为永清县审计局局长;
张海昌同志为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海亮同志为永清县统计局局长;
苍洪波同志为永清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徐 林同志为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  诚同志为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郑  涛同志为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    命:
李  彦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雪原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子英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永春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崔秀云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  娟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范晓林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卫京同志为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钱向辉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联络科科长职务;
何东云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文卫科科长职务;
朱西连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政法科科长职务;
司 敏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科科长职务;
刘炳双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科科长职务;
王铁柱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科副科长职务;
陈佳旭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雪原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财经科副科长职务;
刘子英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政法科副科长职务;
杨永春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文卫科副科长职务;
崔秀云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朱俊泉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财经科科长职务;
李洪浩同志永清县人大常委会联络科副科长职务;
靳西奎同志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杨久春同志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岳云波同志永清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靳 凯同志永清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张海昌同志永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苍洪波同志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建华同志永清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刘广泽同志永清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  俊同志永清县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杨振平同志永清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海良同志永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厉澜涛同志永清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邢建强同志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刘显峰同志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尹长吉同志永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庆云同志永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齐增同志永清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敬涛同志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雅楼同志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  涛同志永清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2021月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