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关于对2020年安装OBD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重型柴油车辆发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9-29

各车主及车辆所属公司:

为深入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廊坊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全力推进重型柴油车OBD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工作。目前,我县2020年重型柴油车OBD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工作基本结束,现就发放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补助范围
永清县域内注册登记并安装OBD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廊坊市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廊气办[2020]1号文件中省定改造任务271辆车,名单附后),且未领取过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发放补助的在用重型柴油车;2020年5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柴油车不在补助范围内。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辆车105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重型柴油车辆安装OBD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领取补助需提供如下资料
1、行驶证及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车辆所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OBD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购买、安装合同及相关票据;
3、OBD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联网证明;
4、车辆所有人银行卡复印件或车辆所属公司银行账户复印件。
四、报送资料时间
按照上级要求,请各车主及公司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前,将重型柴油车OBD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领取补助所需资料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二楼大气股。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未报送重型柴油车OBD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安装领取补助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补助资金。
联系人:高宏伟   
联系电话:6650115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