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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日期:2022-07-01


      为汇聚天下英才,推动永清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发展所需、人才战略、人尽其能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我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永清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022年7月1日在永清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网址:(http://www.yongqing.gov.cn)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对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的要求:
      1、报考人员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3、对于高校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通过,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取证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4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收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41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
http://47.93.208.246:8888/login/d835ccd52b5f03f4
      3、报名时间:7月4日9:00至8日16:00,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 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与《永清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等电子版照片。上传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符合报名系统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六、资格审查
      7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永清县人社局北三楼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纸质版。
      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打印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2、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打印的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其他一律无效。
      七、面试
      1、8月4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8月6日,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纸质版,缺少证件不得参加面试。现场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后可进入考场。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备考10分钟。面试评委全部外聘,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每半天在考试地点张贴。
      4、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二次面试。
      八、考察
      8月8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体检
      8月17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县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符合《永清县引进高端人才暂行办法》(永才办【2020】3号)文件规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或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不能递补。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报名成功后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
      3、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公开招聘的有关环节涉及的相关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变化做出调整的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短信。
      4、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6696963
      附件1:永清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永清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1、2022年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20220701.xls
bb4481151d430a08a47f0632b10736ed.xls (20.00 KB)
附件2考生2022年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2e7f725395c2643a18ebf531b219dd35.doc (18.00 KB)
附件3健康承诺书.docx
a8c8dd6737f74c83338e0cc23e86be8f.docx (19.1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