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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清县委宣传部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创城办工作人员公告的补充通知

发表日期:2019-06-28来源:编辑录入:

为满足全面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需要,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创城办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中共永清县委宣传部现对“2019年公开招聘创城办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此公告如下:

1.原公告中的“三、招聘对象和条件”第(四)项“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6月27日至1999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户籍不限,本地户籍优先。”调整为“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6月27日至1999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优先,户籍不限,本地户籍优先。”

2.原公告中的“五、招聘程序”第(二)项“(1)报名(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调整为“报名(2019年6月26日--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未作变更部分按原公告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18831652069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

 

 

 

中共永清县委宣传部

 2019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