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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4-01-15

  1月1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县十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县本级预算及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草案)》、《永清县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报告(草案)》、《2023年永清县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4年永清县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草案)》、《永清县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草案)》、《永清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草案)》,会议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相关事宜。

  就大会组织工作,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坚持高质量办会,充分发扬民主;要坚持结果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严实作风,营造良好氛围。

  就财政工作,会议要求,要培育财源,多方挖潜增收入;要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加强预决算管理;要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控债务风险。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永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永清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永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1日至23日在永清县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议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县本级预算及全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县本级预算及全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审议2023年永清县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4年永清县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表决2024年永清县民生实事项目;

  五、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补选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