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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0-04-03

 

 
 
为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遏制欺诈骗保行为,现将我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范围及举报方式公开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门诊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6.挂名住院;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二)定点零售药店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社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三)参保人员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2.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
3.非法使用社保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门诊、定点药店、参保人其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二、举报方式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316-669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