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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公告

发表日期:2020-09-01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

8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5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永,副主任王成刚、孙凤武、杜清茂出席会议。副县长李倩、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举行,胡国永主持第一阶段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胡国永要求,新任命人员要尽快进入角色,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永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孙凤武主持第二阶段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0年上半年县本级预算和全县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永清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扶贫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永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听取和审议了《永清县2020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了永清县2020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财政工作,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全面落实助企纾困和稳定经济的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管好用好政府债务资金,筑牢财政安全底线。要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过程监督,推动政府的立项决策、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高效。
关于扶贫脱贫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定的决心、积极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全面梳理排查今年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各项扶贫收尾工作。要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落实好一系列扶贫措施,预防新增贫困和返贫情况发生。
关于“七五”普法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努力推动我县依法治县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全县“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对经济、环保、土地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护航永清经济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好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创新方法,增强实效,使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要打造阵地,强化保障,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活动场所普法教育设施,进一步配齐、配强普法专职人员,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谁制定、谁报送、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防止规范性文件不报、漏报、迟报或者报送工作不规范等现象的发生;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防止规范性文件不备、不查、不纠或者审查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存在;要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以审查全覆盖实现监督全覆盖。对于存在违宪违法问题的,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增强备案审查监督实效,努力开创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局面。
李倩代表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会后还就《民法典》进行专题学习。

永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永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政府提交的干部任免职提案,现公告如下:
决定任命:
李永祥同志为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刘显峰同志为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会议同意接受寇友靖同志关于辞去永清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免去寇友靖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报请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