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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发热病人就诊的通告

发表日期:2021-01-18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全县外防输入任务艰巨,为有效阻断疫情输入、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常态化防控下发热病人就诊流程通告如下:

1、居民出现发热症状后,除县城区外居民应立即到辖区卫生院发热筛查门诊进行排查,在发热隔离室等待,由乡镇卫生院使用救护车专车转运至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县城区居民出现发热症状,自行直接到县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

2、就诊居民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后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就诊登记工作,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严禁截留收治发热病人。

3、请广大居民对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和“基层医疗机构不准收治发热病人”要求,积极举报村卫生室违规收治发热病人行为。经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者1000元资金奖励。举报电话:6623569

4、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

 

永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7日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

 

一莫大意。时刻保持警惕,及时掌握返乡重点人员情况。


二熟程序。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相关预案操作流程。


三勤通风。做好村卫生室每日定时通风和环境消毒。


四重防护。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规范穿脱工作服,做好手卫生和消毒,对工作服定期清洁消毒。


五量体温。就诊人员戴口罩、测体温、健康码查验、1米线、不聚集。对不能自主提供健康码人员登记详细信息。


六问症状。询问就诊人员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是否自行服用过退烧药。


七查旅居。核问前14天旅居史和与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接触史;冷链物流工作经历或人员接触史;近期有无参加聚集活动,是否接触过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病例。


八录信息。落实信息登记责任,准确记录就诊人员信息。


九快报告。强化首诊责任,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可疑患者信息。不截留发热等可疑患者,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协调就近闭环转至上级发热门诊(诊室)。


十严消毒。接诊发热或可疑患者后,严格进行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