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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40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表日期:2018-03-29

 

接到省人大代表第1404关于加大支持建设永清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长张兵同志、常务副县长田军同志分别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农业部门牵头,农工部、农业开发办、畜牧局、蔬菜局、农机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办理,及时上报结果。经过各相关部门认真、积极办理,现形成我县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这一战略的目标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该建议的提出,恰逢其时,对促进我县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

一、过来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扶持农业农村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强投入、活机制、重转型,先后出台了《永清县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13年修订)》、《永清县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永清县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相关扶持政策,下大力打造现代农业、精品农业、集约农业,全面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过去传统农业县已蜕变为现代农业县。

2015年,永清县被农业部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同年我县的廊坊远村现代农业示范区,获省政府批准,成为河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2016年,永清县新苑阳光现代农业园区,获省政府批准,成为河北省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同年我县美盛现代农业科技园、海泽田现代农业园、盛世福地科技园获廊坊市政府批准,成为廊坊市第一批现代农业园区。2017年,全县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到3个(分别是廊坊远村现代农业园区、永清县新苑阳光现代农业园区、河北恒都美业现代农业园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6个(分别为永清县兴晟现代农业园区、盈佳现代农业园区、美盛现代农业科技园、盛世福地现代农业科技园、海泽田现代农业园区、永清县丰沐现代农业园区)。我县已形成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平台,--三级现代农业园区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现代农业园区已累计争取各级财政资金2440万元,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其中小麦、玉米机收水平达到96%,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投资375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下步安排

一是高标准实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18年,我县准备以争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为抓手,深入开展农业质量提升年活动,支持远村农业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完成新苑阳光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统筹推进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实现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同时,加快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深入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二是深化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改革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活力源泉。要加快农业示范县建设,必须加快推进改革。今后,我县将探索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推进省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示范县和试点村街建设,完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三是下大力提供保障条件。从人才培养上,通过培训项目,加速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能操作、会经营管理的现代新型职业农民。从政策支撑上,《永清县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在研究制定中,将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经费使用、评选先进、奖补扶持等各项政策措施。从争取支持上,根据我县农业农村振兴规划,从项目安排、土地指标、政策倾斜等方面,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和指导,不断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可持续快速发展。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1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