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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永清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日期:2017-08-19

 农林水利工作委员会委员:

你们提出的 “关于加大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大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方式,向群众宣传合作社的相关知识和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让其了解明白合作社的作用和运作方式,打消群众办社入社的顾虑,形成认可合作社、参与合作社、支持合作社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推介我县合作社的亮点。二是要充分认识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其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要牢固树立发展合作社,就是发展农村经济,支持合作社就是支持农民的观念,要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和明确的优惠政策,推动、扶持、引导合作社发展壮大。
二、大力帮扶,提供优质服务。扶上马、送一程一是加大资金扶持。用于扶持合作社的农业基础配套设施、品牌建设、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等。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切实落实省市县已经出台的税收优惠、项目倾斜、金融支持、登记服务等优惠政策,工商、税收、质监、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合作社在登记、税收、运输、机构代码办理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政策支持。三是要加强人才引进。特别要加快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养与引进。大力鼓励农村基层干部、技术人员、专业大户等人员领办专业合作社,以充分利用他们在信息、技术、资金、人力、销售等方面的资源。四是加强环境治理。要着眼于为合作社发展创造一流的环境,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纪检、审计、减负等部门要加大对各类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等扰乱合作社正常经营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注重引导,培育先进典型。一是入社办社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我们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做到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要引导加强产品质量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和申请注册产品商标,提升产品内在价值。引导各专业合作社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并拓展产业功能,延长产业链条。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与国内外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参加有关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示展销会。二是培育先进典型大力兴办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拔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突出打造一批国家级或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使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积极发挥省级示范社的带动辐射作用。省、市示范性合作社要做到三证七有,通过示范引导,增强广大成员的合作意识、市场意识、质量意识、监督意识、盈利意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四、强化培训,提高成员素质。一是提供免费培训。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一批生产理念先进,生产技能过人的新型合作社带头人。二是优化培训内容,一方面对合作社的理事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营销人员要加强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升合作社理事长的组织管理、创业经营、市场谈判、产品营销、风险控制、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提升合作社财会人员的理财能力以及合作社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规范发展的水平,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对普通的社员要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术能力。
五、创新机制,规范管理运行。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核心因素在于创新经营机制,提升对外盈利和对内服务的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结果。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是财务管理与公开制度,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制度,以及会议记录制度。在财务管理与公开制度方面,要把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三会制度方面,要切实发挥三会的功能,不能成为摆设;在会议记录方面,要完整记录好每次会议的内容。二是健全合作社分配机制。要建立成员账户。成员账户是明晰成员与合作社产权关系的基本依据,成员账户上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清楚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情况、国家补助形成资产的量化情况、公积金和盈余分配情况、与合作社交易情况等等。三是健全合作社品牌形成机制。以品牌树形象求得合作社的生存与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合作社评比机制。要建立健全县级示范社的评比机制,搞好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沿着持续健康快速的轨道发展。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七年八月
  
领导签发:张兵
联系人及电话:何通先    6621890
    送: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