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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永政办〔2018〕34号

发表日期:2018-03-19来源:编辑录入:

 

各乡镇(区、办),县直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县长、副县长分工通知如下:
依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永清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张 兵县长: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全县宏观规划工作。
田 军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行政审批、教育、金融、保险、统计、人力资源、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外旅侨、无线电管理)、县政府督查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档案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支油支铁办公室、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联系协调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永清县支行及金融机构、保险公司。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工作联系。
协助张兵县长协调审计、编制方面工作。
协助李倩副县长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民族宗教、体育等方面工作。
谷海晨副县长:负责城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园林环卫、政法、维稳、法制、临空经济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园林环卫处、县城区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室、县信访局、城区街道办事处。
协助张兵县长协调全县宏观规划方面工作。
协助茹进军副县长协调农业、林业、水务、民政、旅游、粮食、涉军等方面工作。
王春风副县长:负责园区、工业、科技、对内对外开放、环保、供电、商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大气办、县商务局。
联系协调廊坊永清供电有限公司。联系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工商业联合会。
协助田军常务副县长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协助褚铮副县长协调交通、安全生产、工商和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督、邮政、物价、通讯等方面工作。
褚 铮副县长:负责交通、安全生产、工商和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技术监督、邮政、物价、通讯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通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县物价监督检查所。
联系协调县邮政局、县烟草专卖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
协助王春风副县长协调园区、工业、科技、对内对外开放、环保、供电、商务等方面工作。
李 倩副县长: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民族宗教、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地方志办公室、县文广新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协调河北广电网络集团永清分公司、县广播电视台。
负责与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团县委、县总工会的工作联系。
协助田军常务副县长分管教育方面工作,协调发展改革、财税、行政审批、教育、金融、保险、统计、人力资源、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
茹进军副县长:负责农业、林业、水务、民政、旅游、粮食、涉军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县林场、县畜牧兽医局、县蔬菜管理局、县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县粮食局。
联系协调县气象局。联系协调新民居及美丽乡村建设、涉军方面工作。
协助谷海晨副县长协调城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园林环卫、政法、维稳、法制、临空经济区等方面工作。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