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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清县直机关工委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发表日期:2018-02-23

 一、 主要职责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结合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并督促检查落实;
      2、指导县直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校和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
      3、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负责审批县直机关直属党组织设置及委员会组成;
      4、指导县直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5、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及新党员的发展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审理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
      6、必要时组织召开县直党的代表会议;
      7、做好武装工作;
      8、建立机关工委和县直各部门党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情况,督促各部门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研究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中共永清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地点设在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府东街223号。
中共永清县直机关工委编制8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委员4人,办公室主任1人。下设办公室1个股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永清县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