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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行政审批效能高地32项措施

发表日期:2019-06-17

2019年,廊坊市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着力优化营商软环境,对表国家评价体系,对标国内先进水平,重点实施32项改革措施,全力打造行政审批效能高地。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持续压减企业开办时限。在目前企业开办时间已实现4个工作日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窗口设置、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并联审批等改革创新举措,6月底前压减至3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时间、公章制作时间、发票申领时间均压减至1个工作日。

2.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企业名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经申报系统检查通过后即可使用,申请人可以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3.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对主要申请材料具备,次要材料缺少或有误的,先予以受理审查,实行“边办理、边补正”,材料补正齐全后,当即核发营业执照。

4.全面实施“一照多址”。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区域范围内的,可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

5.推行“证照联办”。将食品生产许可、印刷许可等高频“照后”许可事项提前到“与照联办”。实现企业“证照申请”一次提交,“证照”结果一次领取。

6.全面下放冠“市”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将冠“廊坊”企业名称核准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

7.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实行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登记服务新模式。

8.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务院明确的10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实现持照即可经营。

9.改革企业登记注销制度,方便企业退出。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和材料,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企业无需再提交清算组备案等材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注销登记不再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材料,仅提交《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

10.开展融资助企服务。引导支持企业利用自身股权质押方式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题。

11.推进京津冀三地企业登记便利化。允许京津迁移企业保留原企业名称,允许迁移企业在名称前使用有投资关系的控股法人股东名称简称,方便迁移企业登记。

二、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2.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五个一”改革模式。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推行一张蓝图统筹实施、一个系统统一管理、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一张表单一次告知、一套机制规范运行的“五个一”改革创新模式。

13.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精减审批材料。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备案等事项,规范并公布审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按照依法、规范、必要的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能减则减,不再设置“兜底条款”。

14.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通过省级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将市政务服务网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通,形成本市工程建设项目互联网申报入口。实现“一个窗口”统一接件、系统自动分发、各部门并联审批、“一个窗口”统一发件的业务办理模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

15.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式。推出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联合审批、联合踏勘、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并联审批等办法举措,整合审批资源,提高审批效率。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230个工作日压减至58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2个工作日内。

16.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通“管家式”服务。对重大建设类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不打烊“管家式”代办服务。不断延伸及拓展“代办”服务内容,健全“代办专员”制度,建设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管家式”服务体系,助推投资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创收。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方位拓展

17.推动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好市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平台深入对接,市、县使用省建垂直系统的部门与省级事项进行对接,市、县自建业务系统的部门与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推进各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上“一张网”。

18.建立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模板的归集整理,做好存量历史证照信息录入,2019年底前办理结果电子化率达到70%。各县(市、区)与市级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形成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

19.推广“指尖”政务服务。完善全市政务服务移动端,人口户籍、社会保险、教育医疗、机动车、公积金等一批热点领域事项的移动端应用,全部接入市级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筛选一批适合手机端办理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材料零提交、表单零填写、证明零提供、部门零跑动”。提升网上办事体验,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指尖办”。

20.实行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式模式。通过配置自助终端一体机、触摸查询机、评价终端等智能化设备,建设“自助服务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验区,实现线上线下功能融合衔接,丰富办理方式方法,给企业和群众带来更大的便利。

21.启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审批系统。将审批功能向移动终端延伸,审批人员在线上可随时随地查看待办的审批事项,核查材料,填写审批意见,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22.打造“互联网+审批+政务专递”平台。将EMS服务接口嵌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信息实现无缝对接,让快递多跑路,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23.推行平台短信告知服务。开通平台短信功能,实现办件进度全过程手机短信获取。

四、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水平

24.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进场项目全部实行网上交易受理,“线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交易项目一律实行“网上受理登记”,招标采购文件一律采用“网上招标模板”,进场环节一律“零收费”,交易过程一律“全程留痕”,围标串标一律“零容忍”。

25.依托省级平台搭建CA互认平台,与各市对接兼容共享,实现“一地注册,全省通用”。

26.全面推开远程异地评标。建成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实现廊坊市电子交易系统远程异地评标功能全覆盖,评标工作由“人工跑”变“网络跑”。

五、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27.推行审批服务标准化。对接省“三级四同”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能同尽同”实施清单,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操作规程、办理流程图,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8.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家评审、联合勘验等审批流程复杂的事项外,12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29.升级“套餐”式咨询服务。按企业和群众需求,对“办饭店”“开学校”“建宾馆”等15类49种审批服务“套餐”内容及涵盖范围进行升级拓展。在原企业开办“套餐”基础上,增设了企业变更及注销两个阶段的“套餐”服务,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建立健全“套餐”服务规范化受理体系,并将服务中涉及到的审批项的办结时限、办理顺序、可并联审批项进行系统整理,从而最大化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

30.开通“一点通”服务。将54项行政许可高频事项,拆分出120个子事项,制作成二维码。让企业和群众通过扫码查询办理流程及要件的同时,即可获取材料提交目录及表格填写规范。建立审批事项全程服务链条,办事更方便。

31.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实行错时延时服务、网上预约服务、拓展自助服务和延伸在线服务,延长办事时间; 实施窗口受理无否决、温情服务无距离、征询民意无盲区、投诉受理无障碍,强化办事作风;实施审批监督信息化、关键环节痕迹化、审批回访制度化、明察暗访常态化、绩效管理指标化,加强服务监管。

32.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廊坊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度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方案》,采取业务技能专项培训、能力素质专题讲座、审批系统综合集训、团队意识拓展训练、先进地区参观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质,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