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办理反馈
发表日期:2026-01-16
来电时间:2026年1月12日
市民来电反映:2024年7月至9月其在永清县理想新筑建筑工地务工,被裕丰房产地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8000元。
答复时间:2026年1月15日
答复单位:永清县政府
答复内容:永清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立即与该企业进行沟通协调,目前反映人的工资已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