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2018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公告
发表日期:2018-05-21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日前,我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已经开始,凡我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自愿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5月15日-6月15日,省就业服务局将征集后批准的见习岗位向社会公布。
——毕业生见习期间生活补助可获得政府补贴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间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应按月为见习人员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见习半年后可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见习补助。毕业生还可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见习单位负担。
——申请单位须一次提供不少于10个就业见习岗位
用人单位申请见习岗位,必须符合《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09】19号)和《廊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廊人社【2010】18号)的条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要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企业用人单位还要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对考核合格的见习人员的留用率、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报名咨询电话:2227484
廊坊市就业服务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