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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检查频次上限公示
年度检查频次总上限: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1次,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次,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1次,对劳务派遣工作的监督检查1次,根据投诉举报等线索确需实施或应企业申请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特殊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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