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检查频次上限 > 县本级

发改局

检查频次上限公示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为2次,对同一企业实施的年度行政检查次数不得高于2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不受检查频次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