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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档案局)
检查标准公示
1. 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建立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是否制定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2. 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档案库房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基本防护功能;是否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如档案柜、密集架等;是否配备适宜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温湿度调控设备、消毒设备等,并正常使用和维护。
3. 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是否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档案业务知识和技能,是否参加档案业务培训。
4. 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各类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分类科学、编号准确;档案保管是否安全,有无档案丢失、损坏等情况;是否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依法依规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利用提供档案服务。
5. 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是否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档案数字化过程是否规范,确保档案信息安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
6. 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有下属单位的企业,是否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2. 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档案库房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基本防护功能;是否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如档案柜、密集架等;是否配备适宜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温湿度调控设备、消毒设备等,并正常使用和维护。
3. 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是否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档案业务知识和技能,是否参加档案业务培训。
4. 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各类档案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分类科学、编号准确;档案保管是否安全,有无档案丢失、损坏等情况;是否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依法依规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利用提供档案服务。
5. 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是否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档案数字化过程是否规范,确保档案信息安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丢失。
6. 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有下属单位的企业,是否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

冀公网安备:131023020003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