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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县本级涉企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2号)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涉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现将县本级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如下:
        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