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残联积极推进基层残疾人康复室创建工作
发表日期:2017-12-08
为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收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80%以上”目标。根据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廊坊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廊残联〔2017〕43号)和关于转发全康办《关于印发〈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规范(试行)〉和〈社区康复站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廊残康字〔2012〕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基层康复室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站(室)创建任务,不断提升基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
县残联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残疾人基层康复站(室)创建工作协调会议,参加会的有县残联理事长张渭健同志、主管康复工作副理事长及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县卫计局副局长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乡镇残联理事长乡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就永清县残疾人基层康复站(室)创建工作做了详细的分工和部署,对各乡镇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统一了意见,拿出解决方案,会后县残联联合县卫计局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申报基层残疾人康复站(室)》的通知。力争康复机构创建后高效运行,提升服务能力,让乡镇有需求的残疾人享受到康复便利;另一方面,积极开展2017年省、市、县级基层康复站(室)创建,做好规范化建。今年在基层创建了3所具有高标准的残疾人康复服务室,康复室使用面积均在40平米以上,有专人负责管理,有2所康复室设在村医务室,一所设在县城残疾人托养院,康复室功能完善,康复设施较完备,配有无障碍设施。县残联集中为每一所康复室统一采购、装配,总价值6万余元的康复训练器材10件(套),其中有平行杠、训练用阶梯、悬吊架室训练床等;统一制作康复室牌匾和各项上墙的规章制度展牌。目前3所康复室全部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永清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