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发表日期:2024-01-22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感谢您在繁忙的工作中阅读这封公开信。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调查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同时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反映经济结构、市场活力、创新动力等方面发展变化,对于国家和省、市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时点是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4年1月1日起,普查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届时将会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工作人员到您处采集普查表信息。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证照以及相关财务报表,以便普查员快速开展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要求,我们将对您提供的资料履行保密义务,不对外提供、泄露您的经营信息,不用于普查以外目的,切实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也请您如实、按时填报普查信息,提供真实、完整的调查资料,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对于任何干预您真实填报普查数据的行为,希望您坚决抵制并积极举报。
摸清家底惠百业,经济普查靠大家。您的积极配合、如实填报,是普查成功开展的前提,是获得真实可靠数据的基础。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做好这次普查,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