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发表日期:2024-03-23
3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全国人大代表刘铁钧结合自身履职体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宣讲;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讨论通过了永清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推进方案》《关于扎实开展“走访解促”、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2023年灾后重建增发国债项目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民生实事项目届中回头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部分县政府组成人员进行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和《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在政治站位上提升新高度,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有新突破,在代表履职上激发新活力,在自身建设上树立新形象。要扎实开展“走访解促”活动、做好灾后重建增发国债项目监督、民生实事和建议办理等工作,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永清人大力量。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干部任免职议案,现公告如下:
任命:
李彦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丽红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李彦同志的永清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