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永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4-04-2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市关于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行动行工作要求,县消委会决定从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治本攻坚,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乡镇(区、办)要深入贯彻《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关于发挥县、乡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作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按照《永清县消防安全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分级组织约谈督办。2024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优化程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

  2.落实部门分管责任。教体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卫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督促学校、养老院、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机构、文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督促监管企业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2024年起,每年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2024年,文广旅局、教体局要结合剧本娱乐经营、室内冰雪娱乐、室内冰雪活动等场所组织修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按照《永清县聚氨酯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电气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2024年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3.组织落实基层管理责任。要研究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措施,健全完善基层火灾防控机制及配套保障措施。司法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共同研究依法稳妥赋予乡镇(区、办)部分消防行政执法权限,2025年底前全面落实委托或授权执法。乡镇(区、办)要发动基层网格员等力量,应用省社会综治平台“消防检查”模块开展排查整治,要按照“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的原则,加大乡镇(区、办)消防工作站制度保障,2026年底乡镇(区、办)消防工作站全部实现高效运行。

  4.督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至少1次),并向辖区消防救援大队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要指导社会单位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5.强化公民社会责任。各乡镇(区、办)、各部门要引导公民自愿加入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广泛参与火灾防控、消防宣传、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要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信函、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6.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各乡镇(区、办)要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建立“邻里守望”制度,村干部或党员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将“为重点人群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纳入民生工程、实事工程。要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7.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救援大队、自规局等部门要结合“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组织修编县级消防专项规划,将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燕赵宜居县城建设等统筹推进,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

  8.逐步提高科技防控水平。依托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汇聚物联感知数据、行业系统数据和消防业务数据,融合历史数据和现实数据,探索建立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动态化火灾风险评估,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2024年完成各类感知数据汇聚,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

  9.提升数字化消防监管水平。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统一部署,运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全面应用新版消防监督管理系统,适时推广移动监管APP,推进与政府执法平台互联互通,科学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实现任务精细化、检查智能化、程序规范化、研判多维化。

  (三)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10.建立健全火灾风险研判机制。各乡镇(区、办)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制定防范对策措施。教体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卫健局等部门每半年对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开展分析研判,针对性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2024年起,各乡镇(区、办)研判报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研判报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11.聚焦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一是深化“大单位”综合治理。住建局、发改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和各乡镇(区、办)要督促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依职责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开展地下停车场专项治理。二是加强“小场所”监管。乡镇(区、办)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等基层监管力量,要对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九小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抄告相关部门,视情报请县政府实施重点督办。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底数,落实闭环管理;要将“九小场所”火灾防控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压实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责任,公安局、教体局、卫健局、发改局、文广旅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在年度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报告中单列一章专题报告落实情况。三是抓好“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进一步明晰电商直播带货基地、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分析评估本地电商平台、直播基地及配套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管理措施,提高设防等级。四是抓好“旧区域”突出风险治理。各乡镇(区、办)和住建等部门要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小区等“旧区域”突出风险,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进老旧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12.落实重点区域防范措施。各乡镇(区、办)要强化火灾风险研判结果运用,每半年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针对寄递物流、仓储物流及其辐射产业消防安全风险,从平面布置、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应急演练等方面加强消防安全治理。

  13.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乡镇(区、办)和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组织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架空管线等管理,对影响消防车通行、堵塞门窗等逃生通道的,依法予以清除。公安交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市建成区道路停车管理,对占用道路停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拖离。教体局、民政局、文广旅局、卫健局、发改局、县委统战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在行业系统内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对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消防部门依法立案查处。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栅栏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4.抓好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治理。各乡镇(区、办)以及发改局、科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规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国网供电等部门要落实永清县委办、政府办《永清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方案》(永办[2022]16号)要求,从生产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常态化宣传五个重点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健全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要完善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基础设施建设,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推动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2026年,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形势基本扭转。

  (四)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5.严格执法查处。各乡镇(区、办)和行业部门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形成震慑。

  16.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各乡镇(区、办)和行业部门要依托县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综合运用集中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县消安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7.强化信用监管。消防救援大队要将存在消防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处罚和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各乡镇(区、办)和相关部门要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发改局、科技工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办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依法由消防部门责令停止执业,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人社部门吊销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

  (五)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

  18.落实党校培训。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模式,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委党校、卫健局、文广旅局、发改局等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组织二级三级医院、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教育培训。2024年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开展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19.强化行业培训。2024年,人社局、应急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规范施工作业和管理,严格持证上岗,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住建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消防安全常识,规范燃气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初期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发改局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本行业系统培训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服务。

  20.规范员工培训。各乡镇(区、办)和行业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员工“四个能力”培训,小场所开展“一懂三会”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1.强化科普宣传。各乡镇(区、办)和行业部门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利用各类媒体、载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提示提醒和重点帮扶。消防部门要建好、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常态化开展预约开放、参观体验等活动。深化消防宣传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召开联席会商会议,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联合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十四五”末,积极参加并做好全市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

  22.强化警示教育。各乡镇(区、办)和行业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党校培训、职业培训、普法宣传等内容,加强督导落实。要以案说法,结合本地发生的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分级、分类开展案例警示宣传,用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每月通过传统媒体或新媒体平台曝光一次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23.培树先进典型。各乡镇(区、办)和行业部门要积极参与全国“119”消防奖、全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消防之星”、优秀消防志愿队伍评选等活动,培树一批消防技能人才和先进典型。要协调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报道,2024年,重点宣传行动工作措施和进展成效;2025年、2026年,重点宣传行动重大成果和创新做法。

  特此公告。

  永清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