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月7日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发表日期:2024-07-04
7月2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廊坊市第二十四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7日10时至10时23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范围为廊坊市主城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各县(市)城区、广阳区万庄镇、霸州市胜芳镇。
据悉,警报试鸣活动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决定,每年7月7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届时我市将通过固定警报器、移动警报器,廊坊电视台公共频道和廊坊广播电台(调频100.3兆赫)向全市发放警报信号。
本次防空警报试鸣将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依次进行: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特点是“长间隔”,这类警报是指获知敌人即将对城市进行空袭的情况下发出的;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特点是“短间隔”,是指敌人空袭已临近城市上空,已经开始或者马上就要对城市目标进行攻击;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特点是“无间隔”,是指敌人空袭危险已经解除。
此外,为广泛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宣传,通过户外LED大屏在全市主干道、社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人防宣传。此次宣传活动主要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对全民进行防空知识普及,同时也是对全市防空警报设施以及防空组织指挥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防空警报试鸣是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的需要,告诫人们居安思危,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音响信号,提高城市整体防空袭反应能力。
市国动办提醒,防空警报试鸣是没有敌情、灾情的检验性鸣放活动。目的是让广大市民了解防空警报的鸣放程序,了解防空警报的种类及听到警报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有效提高防空防灾能力。因此,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要认真辨析警报发出的种类及应该采取的行动,保持镇定,避免慌乱。试鸣结束后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单位和场所,试鸣期间要维护好正常秩序,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