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公告
发表日期:2026-01-19
1月1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会议接受了朱亚军等8位同志关于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辞呈,会议表决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以及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各类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和各项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永清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了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强调,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在即,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好大会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大会顺利召开提供坚强保障。要依法规范履职,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提升会议审议和选举质量。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大会高效有序运转。要严肃会风会纪,厉行勤俭节约,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会议氛围。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丹代表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永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永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16日永清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永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在永清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永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永清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永清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永清县2025年县本级预算及全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县本级预算及全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县本级预算
五、审议2025年永清县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6年永清县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表决2026年永清县民生实事项目
六、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选举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永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公告
永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县法院提请的干部任免职议案,现公告如下:
任命:
田勇同志为永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永清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旭同志为永清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免去:
田勇同志的永清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姜立民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卫国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邱福生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洪涛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勇同志的永清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1月16日

冀公网安备:131023020003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