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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发表日期:2024-09-29

  9月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清县2023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永清县十七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永清县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查报告》;《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报告》;《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落实<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专项监督行动的报告》;《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廊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情况的报告》,《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廊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永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永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启动人大云平台“民呼我为”暨“有事扫码找代表、代表马上帮您办”工作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对县人社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卫健局局长三位政府组成人员进行工作评议。

  会议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审计工作、卫生健康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国有资产工作、预算调整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建议办理工作、云平台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