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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418-421/2023-12-08/25317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3-12-08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2023年廊坊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廊坊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12-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廊坊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廊双随机办〔2023〕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等文件要求,创新管理方式,推广“随机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二)依法监管原则。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公正高效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四)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五)协同推进原则。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市、县要协同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构建完善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内部门信息和监管事项,不断提高“两库一单”精准性。市、县结合机构改革后“三定”职责和执法依据,形成部门的抽查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政策法规科负责健全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的分类标注,做到分类科学、标注统一,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相关执法科室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政策法规科负责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及时予以公示,形成有效震慑;要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市局相关科室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县(市、区)、市局相关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落实信息联络员制度。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确保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每月18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报表报市政策法规科。其中,信息联络表于2月25日前连同月报表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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