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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4-336/2020-12-23/1808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发文日期:2020-12-23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0-12-23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
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双随机办公室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按照《关于报送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永双抽办〔2020〕24号)要求,为做好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建设法治交通的进程,特制订此工作计划。
一、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依法执政。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执政。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并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
二是严格抽查纪律。对“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关系到社会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的自律。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范围
发起处室 联合处室 抽查时间
2021001 2021年永清县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一) 001 2021年永清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安排(一) 定向抽查 10% 道路运输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和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事项 辖区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场站;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 运输管理站 货运室、安全办、客运室、驾管室 2021年4月至5月
2021002 2021年永清县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二) 002 2021年永清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安排(二) 定向抽查 10% 道路运输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和抽查事项清单中的事项 辖区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场站;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 运输管理站 货运室、安全办、客运室、驾管室 2021年11月至12月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附件2:
县各成员单位2021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
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
部门(3个及以上)
抽查
时间
永交2021001 2021年永清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抽查计划 永交联0001 以实施
方案名称为准
定向 10% 本次抽查确定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辖区道路运输企业 交通运输局 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市场监管局等
2021年11月至12月
 
 
 
 
上报部门: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662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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