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4-336/2021-03-15/1808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机构:县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1-0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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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建设法治交通的进程,按照县双随机办《2021年永清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年度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本次抽查的范围和比例 本次抽查的范围:永清县道路运输市场主体经营企业。 抽查比例:10%。 二、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对抽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依规 处理,应责令改正的要责令改正,应接受处罚的要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三、处理结果的运用 推进“双随机”工作信息公开。通过“双随机”工作系统平台、县政府网站、电子信息屏等对“双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进一步加大随机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依法执政。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执政。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并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 二是严格抽查纪律。对“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甚至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县纪委监委上报。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关系到社会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利益。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的自律。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完善“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联络表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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