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4-336/2023-01-13/1858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3-01-13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永清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01-13
永清县行政审批
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工作总结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改革文件精神,按照“依法、规范、必要”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各类审批前置和申报材料。将审批事项涉及的材料全部整合为一张申请表单、一份申报材料,一次提交,各环节共享,减少审批环节162项,审批提交材料减少50%。推行准入准营一体化服务模式,通过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直接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为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6项,优化审批服务45项,从而使更多的市场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二是加快企业开办速度,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为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加快企业开办速度,达到4小时办结,免费为企业刻制印章,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截止目前,全县市场主体总量44811户,已突破4万户。其中:企业(公司)12487户,个体工商户32324户。2022年,廊坊市给我县核定的新增市场主体目标是2988户,截止11月底,新增市场主体4382户,其中企业693户,个体工商户3689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7%,完成率居全市前列。
三是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助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推行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加快开工建设速度,健全政策保障,做好我县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一方面,规范审批事项和材料。一是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备案等事项,牵头制定了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不定期对各工改成员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审批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审批范围、审批环节、审批时间等进行梳理,认真查找存在“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确保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二是按照依法、规范、必要的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类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梳理进一步压减申请材料13件/份,分阶段、分情景制定了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办事指南并与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时同步,确保办事人员看得到、看得懂。同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建立各部门信息推送机制,实现审批结果等信息共享,杜绝了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材料的问题。三是规范第三方公司中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中介事项标准化模板,引导并督促建设单位通过中介超市进行中介服务事项交易,并积极推动中介服务事项成果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运用,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截止目前,我县中介超市成交量为2311位于全市第二。另一方面,创新审批制度和模式。依托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永清县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永清县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实施方案》、《永清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永清县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改革指导意见》等多项配套制度。其中“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审批申请表单、审批承诺书、模拟审批材料清单等都已印发,目前已有圆通北方基地项目申报审批,我县正积极对接指导项目单位填报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实现“拿地即拿证”、“拿证即开工”的目标。通过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细化项目分类管理、创新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备案类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36、31、22个工作日内。今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并联审批率、联合验收率均达到100%,平均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了90%,有效提高了项目落地速度。
 
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网上办、即时办、联合办、一日办”服务模式,规范“一窗受理、同步审核、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业务流程。加强对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指导,督导注册人员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审批,规范提升基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效能。
二是加大准入准营“证照联办”工作推进力度。按照省市要求,加强“企业开办一窗通”和“百事通”套餐系统的对接。按照行业分类的最小单元,精准梳理所有后置许可事项并有机排列组合,科学确立证照联办路径。同时,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照后减证”工作,加大对单一行政许可事项减少、简化、优化审批,持续推行事项集成与并联服务,彻底破解准入不准营的堵点。
三是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到位,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力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办。加强工程审批系统建设,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评估评审、中介服务等事项纳入工改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是进一步探索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动,协调推进"多规合一"纳入工改平台,细化规范项目策划生成的办理流程、协同模式和运行规则,形成完善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开展后期评估、审查等评审和审批事项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前置办理或结果互认,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流程和手续,逐步推进审批模式转变。全力推行社会投资新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落地落实。
三是进一步优化项目分类审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对工业、仓储、居住、商业、市政、教育、医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特点分类确定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和审批材料,在审批系统中设置相关应用场景进行“定制审批”,进一步简化不同类型项目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
 
三、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巩固强化一体化平台作用。严格按照省、市的建设指南和标准规范,强化县级统筹,进一步提升县级一体化平台集约化建设水平,深化国家和省垂建系统对接与数据共享,实现县级一体化平台部门全覆盖、业务全支撑。不断优化网上办事流程,进一步提升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
二是切实提升掌上服务能力。推动部分涉企经营套餐、企业信息变更套餐、民生“一件事”套餐等开通移动端办理功能,实现手机“一件事、一次办”;推动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群众常用证照“扫码亮证”应用,最大程度“减证便民”。
三是大力实施“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基层服务“网上办”。推动县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两级全面延伸,支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由帮办代办转变成网办,切实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负担。推进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除不宜网办事项外,乡村两级认领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整合市监、人社、税务、医疗等领域涉企涉民高频服务事项智能终端,推行自助办理,实现高频便民服务“自助办”。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及各类社会机构经营网点布设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理。
四、强力推进信用管理进位争先
一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服务。落实一体化平台建设标准,优化县级平台,完善功能,提升效能。加强“双公示”数据和特定数据归集共享。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报送情况的考核督导。加强与信源单位协调,定期评估数据报送情况,提高信用信息数量和质量。开展与中小微企业获贷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纳税、社保、公积金、仓储物流等特定信息的归集,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支撑。同时,加大信用承诺应用,围绕审批替代型、主动自愿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等四种类型信用承诺,引导做好承诺运用、公示和信息归集。
二是大力推广“信易贷”、“信易+”等应用。加强“信易贷”宣传,组织各类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入驻服务平台,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和共担机制。研究建立向金融机构推荐“白名单”制度,降低查信、核信的成本。不断丰富“信易+”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应用领域,让守信的主体在更多领域享受便利和优惠。
三是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落实扶持措施,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引导、支持企业等级提升。有序开展信用修复,建立信用修复培训长效机制,理顺信用异议处理工作流程,提高异议核查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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