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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4-336/2021-11-16/1959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2021-11-16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的工作方案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的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11-16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提高我县农村建设工匠素质、从业水平和工作技能,为农村群众建房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廊建村建〔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落实管理责任,全面推动农房建设实行“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设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等有政府补助支持的农房建设要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做好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是更好服务农民群众的关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廊坊市农村住房建筑导则》《廊坊市农村住房设计方案集》文件要求,从农房建设结构到建筑质量安全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性的知识传授,使农村建筑工匠具备一定业务水平与从业能力,使其专业能力与新时期农村建设要求相匹配。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管理,树立新的作业观念和艰苦创业精神,将我县农村建筑工匠培育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能致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优秀建筑工匠队伍,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建设事业。最终达到全县所有农村建筑工作从业人员能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提升农村建筑市场落后面貌,促进农村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新目标。

三、培训实施

1.培训对象:从事住房安全有保障人员和新老农村建筑工匠。

2.培训重点:农房规划设计、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农房加固改造、房屋安全鉴定等方面内容。以《农村住宅设计标准》(DB13(J)T8328-2019)、《河北省农村住房建设导则》及指导图册、《高烈度区农房抗震设计和鉴定加固技术标准》(DB13(J)8354-2020)、《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为基本依据。

3.培训方式:以理论讲解、实际操作培训和参观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即通过对规划设计、房屋修缮和建设技术要点、建筑基本常识讲解和技能操作培训以及实地参观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培训人数:我县10个乡镇、2个园区,每个乡镇、园区至少3名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全县2021年底前计划完成至少36名乡村建设工匠培训。

5.培训合格标准:认定为合格的建设工匠,应至少接受过2次专门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课时。

四、建立长效机制

每年根据相关知识更新情况,定期组织对前期已完成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任务的工匠进行再次培训,让农村建筑工匠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不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施工水平,满足城镇乡村建设对劳务人才的需求。同时,对国家颁布的新的农房建筑设计与施工标准,及时进行培训,最终达到全县所有农村建筑工作从业人员能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改善农村建筑市场落后面貌,促进农村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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