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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4-336/2024-09-10/28746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别古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09-1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别古庄镇人民政府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别古庄镇人民政府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别古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9-10
为强化燃气行业管理水平,提高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运转有序、反应迅速、措施科学、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促进我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特制的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依规,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分级分类分别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二、适用范围 
别古庄镇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运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气泄漏、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工作机制 
燃气经营企业均应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组织机构。 
镇政府主管支油领导负责全镇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并对经营及使用企事业单位及各村委会实施燃气应急处置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构,配备专业抢险队伍、设备、车辆。 
四、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本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成立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燃气工作负责领导任组长,并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搜救组、医疗救护组、人员安置及治安救助组等应急救援机构,建立并完善本镇应急体系。 
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拟定本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镇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并向镇政府和县燃气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指挥协调本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技术研究、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等。 
各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参见《永清县别古庄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应急救援组职责。
)燃气经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县三级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设备、车辆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积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及时向所在地燃气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五、应急处置 
(一)事故分级 
燃气安全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事故(IV级):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III级):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000户及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事故(II级):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万户及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燃气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灾害造成铁路、高速公路长时间中断,或造成大面积供电、通信、供水、供热等基础设施系统无法正常运转等。 
(二)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涉事燃气经营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并于1小时内向县住建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报告镇政府值班室,政府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0316-6528078镇政府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报县应急局。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进展情况及时续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等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2、涉事燃气经营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范围; 
3、事故发生原因及初步分析; 
4、已采取的措施,人员抢救处理情况,需要协调处理的有关事项; 
5、事故报告的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三)应急响应 
1、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镇政府立即启动本预案,镇政府向应急救援组下达指令,应急救援组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同时,应按程序向县住建局报告。待县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镇应急救援组统一服从上级相关部门领导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燃气经营企业或事发村应结合职责分工,进行先期处置,如事故严重,应优先组织疏散;专业抢险人员到位后,积极协助公安、应急、消防、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专业抢险、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维护交通、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做好事故调查及续报工作。 
2、发生其他事故的,镇政府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向应急救援组下达指令,应急救援组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施救。同时,应按程序向永清县住房城镇建设局报告。燃气经营企业应结合职责分工,积极协助公安、应急、消防、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专业抢险、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维护交通、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做好事故调查及续报工作。 
(四)现场紧急处置  
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燃气事故现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组织事故发生地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好社会治安,同时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  
(2)迅速关闭区域管道阀门,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严禁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3)现场出现人员伤亡的,立即组织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4)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组织接待社会救援、分配搜救任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和分配;  
(5)指导现场救援人员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烧伤等;  
(6)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重大影响; 
(7)统一对外发布事故信息,做到及时、准确。 
(五)应急结束 
1、镇政府确认燃气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有需抢救的伤员,仍由医疗救护组继续负责,直至脱离危险。 
2、应急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事故教训以及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镇政府应及时组织复工复产,同时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 
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汇总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并整理归档。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调查中查明的事实;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事故结论;相关附件;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经验、教训和建议等。 
六、保障机制 
1、本预案报县应急局;燃气经营企业应将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并报送镇政府。 
2、镇燃气主管部门组织燃气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对燃气企业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运用宣传画、横幅、明白纸等方式,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水平。 
3、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  则 
1、本预案由永清县别古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报镇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应急对策、应急机构重大调整;风险因素、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或责任分工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2、本预案由永清县别古庄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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