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4-337/2021-12-30/19722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3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永清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12-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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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清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政务信息公开为平台,不断推进便民利民工作,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一是对所有的便民利民措施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汇编,对内、对外发布。二是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建设,规范公开内容,绘制和完善办事流程图,全面公开办事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程序及时限、结果,以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并根据上级调整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三是积极探索建设网上服务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四是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建立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互动栏目,抓好服务热线建设,通过沟通交流,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消除误解或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截至目前,我局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主动公开各种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地宣传我局工作动态,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宗。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我局有关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技术侦查手段等以及个别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问题部分的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足之处。下一步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供工作效率,做好及时公开,与各部门加强联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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