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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4-337/2023-02-08/19740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3-02-08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司法局 2022年度工作总结
永清县司法局 2022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2-08
永清县司法局
关于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
计划的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职能,按照“实际、实干、实效”的总要求,立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社会,高质量推进司法行政工作。2022年我局成功申报“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4名政法干警获得市级表彰,2名政法干警获得省级表彰。中共河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对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给予表扬与肯定。现将2022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的建设,打造过硬政法机关
1、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局党组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统领工作良性发展。一是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明显提升,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平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共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局党组整体理论素质明显提升,带动干部队伍讲纪律、守规矩、作表率的积极示范作用发挥明显。二是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显著加强,一方面以“三会一课”为抓手,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河北省干部网络学院”、“廊坊组工”学习平台,全面提升机关党员队伍素质,全年吸收党员2名,6名先进业务骨干向局党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另一方面以业务知识大讲堂为平台,全年安排业务股室股长(负责人)轮流上台授课10次,不仅有效促进了各业务股室专业知识沟通交流,还进一步提升了各股长(负责人)的在专业领域的总结、分体能力。围绕基层所站建设,全年调整优化基层司法所干警4人,3名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干部通过局党组培养,走上基层司法所重要岗位;4名业务骨干脱颖而出,成为科股室业务的中流砥柱。
2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局党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思想工作的领导。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的深入落实,加强自查机制,以有效举措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全力打造了一支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一方面聚焦责任落实,全年先后4次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县相关司法工作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提升局机关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时刻绷紧“自律弦”,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另一方面聚焦班子建设,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带头遵规守矩,明确个人重大事项如实报告制度;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学习讨论,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了积极示范。
3、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初步完成。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要求,以及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我局先后起草印发了《永清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永清县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递交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传达。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司法局有关机关编制事宜通知》已经下发,并及时向市司法局进行了反馈汇报。
4、局机关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2022年,我局围绕机关环境建设统筹谋划、开源节流,将院内2100平米路面进行硬化处理,栽植树木21株,机关外在形象得到提升;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对法律服务援助中心、公证处两个便民大厅设施、环境消杀、办事流程、网上咨询、待办区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优化,不仅便于新冠疫情期间为民服务,更彰显人文情怀。促进了司法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以有效举措,推动整体业务再上新水平
(一)依法治县统筹推进。切实发挥依法治县牵头单位抓总作用,对全县法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法治学习全面加强。为全面贯彻推进依法治县,经报请中共永清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在县委常委上,先后集中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文件,并提出了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2、年度述法高效开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开展年度述法报告。
3、法治建设规范提升。一是为深入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督查工作,通过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督察,起草印发了《中共永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规范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督查检查工作。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先后印发了《永清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新时代永清县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2—2025年)》《永清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文件。
4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切实推进全县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条政策措施快速落地落实,围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条政策措施及任务分工》5个方面24项具体任务。组织成立了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起草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任性执法、选择任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制定及备案工作的通知》、《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行政执法禁止清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通知》等文件,全年深入督导检查24次,指导督促各单位进一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二)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2022年以来,我局积极畅通法律渠道,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受理行政复议与应诉,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有效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1、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围绕《中共永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清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永清县法律顾问统一管理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体制机制,促使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日渐规范,各法律顾问能够及时、充分投入到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的议事中,在重大事项议定、依法行政、风险预判等方面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尤其是全县在临空经济区永清片区房屋和土地征迁百日攻坚、新陆港产业园合同纠纷、县涉房问题处置、津兴片区城乡融合项目推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县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征迁做足了法律基础保障工作。
2、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扎实开展工作中,强化法制审核,为我县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2022年度共审核上政府常务会议议题36项;共参加县委、县政府涉及法律事务决策会议109余次,提出法律意见120余条,较2021年增长140%;共审核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各类文件、材料154余份,其中提出书面意见建议154份,较增长2021年28.3%,为县域经济实现稳健发展提供法律基石。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调查论证,强化与草拟文件单位沟通协调,并给予指导审查,保证文件出台质量不断提升。同时,对全县截至2022年12月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从立法依据、适用性能、调整对象变化等方面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报县政府。
3、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依法开展。2022年,我局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申请39件,同比增长160%;其中化解在立案阶段3件,完成立案36件,同比增长350%。现已审结32件,未结4件,维持14件,责令履行8件,确认违法3件,驳回2件,自行撤回5件。
分析39件行政复议案件,从被申请单位来看,涉及县政府类占受理总数的20.3%;涉及各乡镇(区、办)类占受理总数的18.8%;涉及公安类占受理总数的31.2%;涉及市场监管类占受理总数的9.4%;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类占受理总数的9.4%;涉及住房建设类占受理总数的6.3%;涉及水利、农业、人社类占受理总数的4.6%。按照复议诉求领域来看,涉及土地与房屋收(其中包含政务信息公开)类占受理总数的40.6%;涉及行政处罚类占受理总数的31.2%;涉及市场商品举报类占受理总数的12.5%;涉及房屋销售类占受理总数的9.4%;涉及规划许可、违章建筑拆除、土地确权、劳动保障占受理总数的6.3%。
2022年12月底,我局承办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案件11件,同比较少15.4%;其中已结案5件,未结案6件,已结案件中均胜诉,胜诉率达100%。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4件,已结案2件,未结12件,中止9件,已审结复议案件中均决定维持,胜诉率达100%。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稳步推进。
1、行政执法队伍优化。一是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全县累计清理执法人员221人,并在永清县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此项工作受到市局充分肯定。二是制定印发了永清县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全县新增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组织完成28个单位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179人通过测试顺利取得行政执法证。
2行政执法各项业务全面推进。一是组织各乡镇、县政府组成部门完成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等六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全部进行网上公示。二是积极组织完成了全县39个单位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并在县政务公开网站公示。三是组织开展了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案卷评选工作,共抽查案卷32卷,优秀案卷2卷。四是深入全县10个乡镇,对乡镇近两年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调研检查,调研报告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为今后乡镇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提出了建议性意见。五是完成了依法行政考核材料汇总整理工作,协助县政法委完成了法治建设考核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2022年度,永清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立足本职,发扬优势,聚焦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受援权利,保障民生工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8件,其中民事刑事援助案件68件,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320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200人次。
1、刑事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工作紧抓不放。着力构建覆盖刑事诉讼全阶段的援助机制,进一步缩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间,全部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审查、指派。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罪认罚的法律帮助值班实行固定排班和临时预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律师资源紧张和需求量大之间的矛盾。同时联合县检察院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数字化建设工作,通过微信工作平台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中,实现与检察部门间简便高效的值班律师预约、审批指派、检律协商、认罪认罚具结、数据统计等,促进值班律师有效履职、履职留痕,提升检律协商具结效率,进而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效率价值。
2、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进。深入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低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品牌活动,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法律援助为农村妇女维权、法律援助为军人军属保驾护航等宣传活动,同时我中心在法治永清公众号积极投稿宣传,中央电视台、廊坊日报、腾讯新闻、网易新闻、永清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对我中心先进工作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便民举措进一步优化永清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通过微信公众账号、网站、热线等多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体系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掌上援助”办事能力,促进智慧法援转型升级。开展“一次性告知”工作,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清楚,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需办事项。对材料手续齐全的事项,实行受理、审查、审批一次性快速办理;简化经济困难认定方式及案件受理程序,健全和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规范热线业务操作,确保法律问题得到专业解答和帮助。
4、咨询和援助质量逐步攀升。法律援助中心对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随机抽取,电话回访,不定期派中心工作人员到法院旁听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认真审查承办人员上交的归档案件,对案卷材料短缺的一律要求补齐。同时,召开案件质量提升培训会、法律援助法解读培训会,对全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专项活动进行部署,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以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为抓手,以《法律援助法》的实施为契机,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案件质量的提升,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作用。
(五)公证工作便民高效。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上门办证业务,减少往返次数,累计上门办证70余件30人余次,节假日延时服务30余人次。实行“最多跑一次”政策,开通“快速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办理。二是开展一次性告知,减少当事人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和往返公证处的次数,在办证大厅报刊架上陈列公证业务宣传手册,在公证大厅显著位置挂出公证业务告知明细展板,以便当事人阅读。三是利用办公电话,开展群众监督活动,接收群众来信来访,拓展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接待当事人来电咨询1000余次。我处在办证大厅电脑安装评价器,利用评价器反馈的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满意度达100%。四是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提供公证服务。尤其是在临空经济区百日攻坚、涉房问题处置、津兴片区城乡融合项目建设中,公证处人员做到24小时在岗,及时跟进工作,为公证、公开、透明征迁保驾护航。
(六)普法宣传精准实施。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年度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印发了《2022年永清县“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等体制,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一年来,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分别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尤其是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日,先后联合县政协、永清生态环境分局、城区办等单位,通过邀请职业律师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送法进企、进社区、进村街,取得了良好效果。
2、突出重点抓好宣传。一是在疫情期间,通过新媒体、电子屏、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选派近50名党员干部赴社区一线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助力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深化“民法典七进”工作,组织法宣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公证员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8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集中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14个乡镇(区办)司法所勠力同心、集中宣传,累计发放防范养老诈骗手册、防范非法集资手册等宣传材料8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增强了群众防范养老诈骗意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四是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5余场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广场等普法活动10余场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同时,组织全县在职党员干部通过“河北普法”公众号积极参加“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法治知识有奖答题活动答题。
3、新媒体宣传作用发挥明显。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新媒体普法,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宣传平台宣传疫情防控、民法典、禁毒知识、党史相关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组织律师录制普法视频,向广大群众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录制疫情防控视频7期;国家安全方面视频2期,民法典视频11期。全年“法治永清”共推出文章1441篇;“永清普法”发稿877篇;“永清县司法局”抖音号发布视频56条,多条视频得到了大家的关注及转发。
4、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推进组织召开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岗前培训会。邀请河北省恒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申素梅为乡村“法律明白人”授课,结合实例,以案释法,就《宪法》、《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继承、宅基地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指导“法律明白人”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引导身边的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年累计参课人数达到1200余名。
5、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取得成效。县司法局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公正推荐的原则,宣传发动各乡镇(区办)积极申报,经严格审核,及时向市司法局推荐。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严格审核,龙虎庄乡前店村、龙虎庄乡大青垡村、龙虎庄乡北孟一村、刘街乡土楼胜利村被授予“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得到加强。
1、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月纠纷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在“春节”、“两会”、“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敏感时期,先后开展了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决不放过任何疑点和苗头。一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次,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99件,已调处79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2、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针对矛盾纠纷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构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为重点,发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对接、人民调解与其他部门对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作用,全年共调解成功案件244件,调解涉及金额达870余万元,司法确认42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3、扎实有效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坚持党建引领,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要求,完成了司法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司法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终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放在首位,争取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40间,各司法所配备了微机、打印机、档案柜、通讯工具等办公设施,统一制作了上墙标牌等上墙内容,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同时,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司法所人员的人事关系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人员调整由县司法局党组统一负责。
4、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2022年2月底通过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为廊坊市检察院公开选任新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7名。
5、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司法厅人民陪审员选任(增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河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永清法院新任命人民陪审员88名,现人民陪审员名额数达到了员额法官三倍的标准,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审判,扩大了法律宣传的受众面,提升了案件的审判质效。
(八)社区矫正规范运行。
2022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5人,解除矫正121人,现有在册人员 120人,其中缓刑114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0人;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12人,全部登记造册、安置,其中涉恶人员0人,重点人员2人。共完成审前调查案件74件,完成率100%,办理居住地变更2件。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给予43名社区矫正对象训诫、警告处罚。完善“两个8小时”管理目标,矫正股每月组织矫正对象在学习基地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在劳动基地组织集中劳动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守法意识,定期聘请律师对矫正对象进行授课,2022年累计参加集中学习1000余人次、集中劳动800余人次,无重新犯罪情况发生。
1、加强规范化建设在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档案和台账,做到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的一切管理行为均有据可查、有痕可留,杜绝档案混乱、无从查找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担责,确保不出问题。依法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社区矫正对象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规范办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执行变更、解除矫正通知、各项审批管理材料及时归入档案等相关工作。组织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等活动,推动社矫工作规范化。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监管到位一是日常管理不放松,利用日常走访、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监管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管理,杜绝逃避管理、脱管、漏管等情况的发生。二是敏感时期管控抓牢抓强,在春节、“两会”、党的二十大期间,启动安保期间“一日一报告”、重点人员“一日一见面”管理机制;严格请销假审批,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的事由、期限等从严审批把关并规范销假环节,实现敏感期间的零事故。 
3、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作用利用廊坊市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永清县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科技监管,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逐个登录,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矫正对象利用手机APP实施每日签到,疫情期间上传健康码、行程码、日常学习、实时定位等进行监督管理,并利用管理平台实时发布集中劳动、集中学习等通知。管理平台的运用有效弥补了工作人员日常监管的不足,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实现24小时实施监管,杜绝了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的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
4、严格监督规范执法,日常管理不断深化一是认真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认真开展监狱假释前的社会调查以及非监禁刑审(诉)前调查工作,着重对社会危害性、社区服刑可操作性及相关基础工作进行评估,向法院提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的相关建议和意见。2022年共出具审前社会调查59份,为监狱、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提供了有力的基层意见依据,使司法所提前介入了矫正工作,为今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格报告审批制度。在日常报告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对象的等级进行周报告、月报告和电话报告制度,并采用脸谱识别仪规范报到报告记录。对申请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审批手续,规范材料、落实监管手段。截止目前,所有请假外出人员,均按时落实销假手续,无一人员出现脱管。三是加大违法违纪处罚。2022年至今,累计办理警告处罚案件15件,训诫处罚案件28件。无论在人数、种类和力度上都在逐年提升,进一步树立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威严感,有效的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特殊身份意识、法律法制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
5、安置帮教工作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我县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人建档、责任到人的工作方针,要求各乡镇全面落实上级相关指示要求,确保摸清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实时跟踪。对未在我辖区居住、生活等人员,与现居住地管理部门联系,采取委托帮教方式,实行帮教工作。2022年1月截止现在94人,已全部登记入册,其中涉恶人员0人,重点人员2人。
  • 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一是在思想认识和理论学习方面还不够深刻,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工作方式和方法上还不够灵活。三是在服务民生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宽渠道。
针对以上缺点和不足,我局下一步将加强学习,以习近平思想理论、二十大会议精神为引导,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自信”。努力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整体水平,为当好县委、县政府得力助手和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2023年工作谋划
下一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将重点围绕“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工作定位,按照“五个一”工作思路,真抓实干,努力为建设临空新城、绿色永清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紧扣一个主题,统筹法治永清建设
深刻把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围绕法治永清建设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切实增强依法治县的责任担当,全面提升法治永清建设水平。
(二)围绕一条主线,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律服务,营造发展新环境。继续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环境整治、临空建设等工作,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大发展。
(三)统揽一个抓手,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
继续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总抓手,牵引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做实实体平台,打造全流程服务。深入做好“法治永清”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工作,丰富服务内容。对“法治永清”公众号进行优化升级,融入视频影像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努力做到全方位“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四)坚守一条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目标,切实将“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明确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分步实施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全面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紧盯一个目标,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
以“争当全市排头兵”为目标,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争先创优。深入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大培训,开展干部实战轮训、法律服务专项培训等,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特此报告。                                     
 
 
永清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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