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4-337/2022-11-21/22540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2-11-21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度工作总结
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2-11-21
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谋划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强化资源保护,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抢抓机遇,埋头苦干,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要素支撑。现将我局2022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2023年度工作总体谋划汇报如下:
  • 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9月8日,自然资源部将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二上审查意见下发至我县,我县根据审查意见对“二上”成果进行修改完善,9月20日通过省厅将“三上”初步成果上报自然资源部,28日,我局再次赴省厅对“三上”成果进行完善,根据下发审查意见,初步确定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9.4085万亩,耕地保有量为44.7614万亩,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8.7096万亩(包含临空科创区)。目前,三线划定成果已经自然资源部审批。
  • 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土地组卷批次建设用地30个批次,4个单独选址项目(蒙西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17亩、涿州-永清输气管道工程项目27亩、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R1)项目599亩、临空二期,515.256亩)。
其中省厅审核完毕6个,面积551.3145亩。上报市局6个,面积 638.3925亩,即将上报10个批次建设用地,一个单独选址项目(临空路二期);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用地3个,共643亩。
  • 土地出让工作
截至目前,我县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9宗,面积945.54亩,出让总价款128386.39万元。其中:住宅用地13宗,面积415.57亩,出让价款92394.87万元;工矿仓储用地16宗,面积486.47亩,出让价款25957万元;商业用地9宗,面积37.61亩,出让价款9518.95万元;出让用地1宗,面积5.9亩,成交价款515.57万元。
  •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2022年省、市下达我县处置任务9宗,面积70.66亩,全部为高新区浙商服装企业。针对任务,我局进行了全面梳理,逐地块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已完成省市下达的处置任务。
  • 增减挂钩工作
年初,我局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民居)项目整改方案》,方案采取撤销合并、继续推进、调整拆旧区(调入县域内具备复垦潜力的其他农村建设用地)等方式归还。我县11个整改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最终形成5个整改卷宗,涉及20个村街,拆旧区面积6108.22亩,农村建新区面积1687.85亩,城镇建新区面积3737.48亩,应归还省厅指标5441.41亩。
截止目前,里澜城镇大沈庄村(190.11亩)已通过市级验收,后续将申请省级验收;刘街乡南范庄村(150.14亩)已通过县级自验,待调整村街复垦方案后,申请市级验收;曹家务乡纪庄子村(约226亩)已完成复垦,正在调整复垦方案,完成后组织部门进行县级自验。
  • 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1、例行督察整改。
1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共计问题11件,已整改到位9件,整改到位率82%。其中限期整改类5件,已整改5件,到位率100%。剩余2018年卫片执法非新增图斑问题1件,正在整改中;2017至2019年河北省重点项目违法占地1件,正在补办中。
22020年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中,我县涉及2019年土地执法定性真实性核查问题3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32021年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中,我县涉及违法占地32件,已整改31件,剩余1件。
42022年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中,我县涉及违法占地5件,已整改1件,剩余4件。
22021年卫片违法用地整改情况。
我县2021年卫片共判定违法图斑243个,面积1578.81亩,耕地面积695.76亩,基本农田面积294.06亩。截至目前,已上报上级整改到位图斑142个,面积958.83亩,耕地面积502.13亩,基本农田面积200.9亩。
剩余未整改到位图斑101个,面积619.98亩,耕地面积193.63亩,基本农田面积93.16亩。其中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宅基地图斑13个,面积28.58亩,耕地面积13.亩3亩,基本农田面积11.27亩;道路交通图斑19个,面积377.44亩,耕地面积65.63亩,基本农田面积19.56亩;公益基础设施图斑15个,面积69.9亩,耕地面积30.51亩;设施农用地类图斑(农业项目占基本农田)31个,面积60.5亩,耕地面积57.63亩,基本农田面积55.35亩;工矿仓储商服类图斑23个,面积83.56亩,耕地面积26.56亩,基本农田面积6.98亩。
32022年卫片违法图斑整改情况。
我县2022年1-10月份卫片共判定违法图斑18个,面积75.07亩,耕地面积28.6亩,基本农田面积9.15亩。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图斑9个,面积30.55亩,耕地面积23.95亩,基本农田面积4.7亩。
剩余未整改到位图斑9个,面积44.52亩,耕地面积4.65亩,基本农田面积4.45亩。其中工矿仓储商服类图斑4个,面积24.87亩;设施农用地类图斑(农业项目占基本农田)2个,面积4.71亩,耕地面积4.65亩,基本农田面积4.45亩;道路交通图斑1个,面积1.26亩;公益基础设施图斑1个,面积12.35亩;其他类图斑1个,面积1.33亩。
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整改情况。
全县共排查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图斑3188个,面积9054.74亩,耕地面积8129.84亩,基本农田面积2116.62亩。其中,产业类图斑1670个,耕地面积6115.45亩,基本农田面积1722.39亩;公服类图斑168个,耕地面积560.09亩,基本农田面积105.16亩;住宅类图斑1350个,耕地面积1453.92亩,基本农田面积289.07亩。各地上报数据中产业类已整改存量问题图斑748个,面积2698.2亩,耕地面积2596.76亩,基本农田面积1680.14亩。
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我局也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方面,协助县政府制定了《永清县违法用地监督管理问责办法(暂行)》,从处置存量和遏制新增两方面对各乡镇进行考核,特别是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出现一起即问责。另一方面,对历年来存量违法用地和部下发的疑似新增问题,逐个进行了现场核实调查。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 规划设计与审查工作
一是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工作。我局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圆通物流、临空大道西侧、东塔巷旧址等40宗土地出具了规划设计条件,保障项目顺利落地。
二是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我局对时尚未来城一期、廊坊雷欧时装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永清县第四小学修建性详细规划、永清赛美服饰有限公司厂区(二期)、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河北嘉宝莉涂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绿色建材扩建等12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廊坊业日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男女时装加工等5个规划总平图变更项目进行了审查,组织召开三次规委会和三次专委会对项目规划方案和规划调整事项进行审议。
三是城市总体设计、重点片区详细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提升城市形象,我局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县政府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片区(R1站和津兴高铁站周边)详细城市设计工作。由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设计工作,已经完成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规划设计工作已经开展。6月9日和7月10日,我局与规划设计单位进行了两次设计成果情况的沟通,并对优化方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9月2日,县政府召开永清县国土规划工作第二十二次联席会议,设计单位向县政府汇报了总体城市设计初步成果。
四是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工作为全面优化中心城区土地资源配置、强化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提升存时用地利用水平、优化公服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发挥控规在地块开发与更新中的指导和管控作用,我局根据县政府安排,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时更新动态维护工作,由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廊坊分中心负责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工作,就涉及的具体规划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积极推进了紫荆文化项目、县医院等项目规划调整和长输管道阀室一致性处理编制工作。9月2日,县政府召开永清县国土规划工作第二十二次联席会议,设计单位向县政府汇报了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动态维护工作已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并进行了公示。
  • 森林督查及林长制工作
1、森林督查工作。2013-2021年国家下发我县森林督查图斑171块,查处办理移交手续图斑2块,剩余图斑与三调数据、土地规划及乡镇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核实,已全部销号清零。 2022年国家下发我县森林督查图斑1303块,经与三调数据、土地规划及乡镇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核实,已全部销号清零。
2、林长制工作。一是我县12个乡(镇、园区)、村街三级林长已经完成,并明确了责任区域,其中,县级林长29名,乡级林长分别设置了林长86,村级林长702人,村级护林人员1400人,初步形成网格化布局;二是创建了韩村镇和龙虎庄乡两个林长制推深做示范点,基础工作全部到位;三是提示和督导各级林长加大巡林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共计巡林152次,发现问题23出,已全部整改到位。
  •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
年初,结合省级森林城市指标体系,我县对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等五大类指标,全面进行逐一排查。林木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林荫道路率、道路绿化、水岸绿化等30项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省级森林城市标准。
目前,聘请第三方高标准编制的《永清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年》已经完成,并报送省厅创森部门审议,专家以提出初步意见,目前已经修改完毕并上报。由于石家庄疫情原因,迟迟未能组织评审。下一步积极寻求省、市对我县创森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争11月份上旬《永清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年》获得省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开始创森自查评估活动,继续积极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创森氛围,预计年底前完成省级森林创建工作。同时,永清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宣传片正在积极拍摄中,近期将完工。
  • 造林绿化工作
2022年,市下达我县营造林任务17600亩,其中新造林任务1600亩,营林任务16000亩。截止目前,全县完成造林面积2184.6亩,超额完成市下达1600亩造林任务,营林任务16000亩全部完成。7月20日,市局下发了《关于2022年造林进度进展情况的通报》,我县以完成面积2000.58亩,占市下达任务的125%的高占比位居全市第一。
  •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我县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以春尺蠖和美国白蛾为主。我局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措施,经过努力监测与防治,实现了“有虫不成灾”,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1%以上。截止目前,我局已完成春尺蠖地面防治面积7.56万亩次,飞机防治6万亩,43架次;美国白蛾完成防治面积22.425万亩次,其中地面防治17.125万亩次,飞机防治作业面积5.3万亩,36架次;共剪除网幕6090个。在美国白蛾发生较重的林地释放了周氏啮小蜂0.3亿头进行生物防治;为各乡镇发放防治药品10.5吨、签发植物检疫证书8份,包括省内木材检疫证书4份、省内苗木检疫证书4份。在国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上,上报虫情信息31期。
  • 2023年度工作谋划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工作安排,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 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严守耕地红线。持续督促整改到位,严格耕地数量管控,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认真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粮食安全生命线。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审批效能,压缩土地组卷时限,确保高质高效的完成土地组卷工作。另外,将积极协调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快我县征地卷宗审批,确保项目用地尽快尽早获批,全力保障我县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 土地出让工作
一是认真编制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结合我县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定位、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式及近年来我县土地市场供需现状,合理编制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三年滚动计划,保障项目发展用地;二是积极推进实施新型产业用地(M0)、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等供地政策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新动能引育,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选取适合区域及地块,推进实施新型产业用地(M0)供地政策、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等供地政策。同时结合项目用地需求采取弹性年期等多样化方式灵活供地。
  •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一是编制市本级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安排土地供应,保障土地市场稳步运行;二是继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工作,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是完成城镇基准地价体系更新工作;四是做好县园、林、草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 增减挂钩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用地保障,促进项目落实。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确保全县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积极加大项目申报,推进项目实施。加大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努力坚持做到电报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三是持续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工作,实施完成批次整改及验收。
  • 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执法权下放乡镇的业务衔接,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努力做好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监察工作责任,理顺执法监察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积极配合县政府完成我县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任务,对违法用地图斑及时督导查处整改,按时限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及督导核实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卫片填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填报、整改;是配合县纪监委、检察院等部门,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
  • 规划设计与审查工作
一是大力做好规划方案审查工作。规范规划方案章节顺序,增加安全生产、绿建、海绵城市等相关内容,严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落实好各方面政策和技术规定,确保规划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全力做好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工作。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为土地划拨、出让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为土地供应做好保障工作,确保项目落地。三是积极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准备工作。2023年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我局提前谋划,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提供有力保障。
  • 森林督查及林长制工作
一是接到森林督查图斑任务指数后,迅速核准,积极配合执法队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在林长制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全面做好林长制推深做实工作,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全力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
我局将全力提升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市局安排的省级、市级森林村庄和打造绿化精品村庄任务,积极争取资金,合理规划绿化布局,进一步提高绿化档次,提升美化效果,把村庄建设成宜居型、生态型的和谐家园。
  • 造林绿化工作
根据最新的造林绿化空间规划成果,国家下发我县造林绿化空间图斑面积227709.81亩。经过判别,“不适宜”造林的图斑面积为153868.28亩;“适宜”造林的面积为73841.53亩。我局将积极按照上级部门的任务安排,合理规划安排造林地块,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
  • 造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今年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档案整理工作。按照防治区域、发生危害程度,详细做好记录;二是加强虫情监测。持续将林长制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虫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除治;三是坚持政府主导,群防群治,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遏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蔓延趋势,确保我县的生态安全;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虫情防治财政预算。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全力保障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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