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4-337/2023-01-09/2290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3-01-09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就永清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廊坊市生态环境就永清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1-09
 廊坊市生态环境就永清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清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要求,以全面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对本年度的重点工作进行公开,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业务股室公开主动性还不够强。
下步打算: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扩大公众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确保人社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股室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将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不断拓展门户网站、微信、报纸、抖音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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