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4-335/2023-03-10/1857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别古庄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3-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别古庄镇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状 |
别古庄镇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状 | ||||
发布机构:别古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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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镇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管理,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的优势,进一步明确村街在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的责任,切实保护耕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工作目标 1、严禁在域内非建设用地上实施建设行为,包括在耕地、林地、草地、基本农田等实施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等,不准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挖坑养鱼、畜牧养殖、取土建房等;不准占用耕地建设彩钢房、住宅、墓地和堆放固体废弃物等。 3、对上级督办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现零容忍、零增长; 4、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域内的建设行为。 二、工作责任 1、各村街对域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总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2、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督促辖区群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 3、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牵头的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巡查队伍,建立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动态巡查和日常管理,做好巡查记录; 4、无缝隙、全覆盖全面开展巡查,发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并上报。 三、责任追究 1、村街巡查工作不到位,对本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上报镇政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村街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对村街支持项目的帮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村街党支部书记的失职行为进行组织处理,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2、对本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管控不力,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的,除第1条处罚方式外,另对村党支部书记任职能力进行测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3、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具虚假材料,提供虚假证明,谎报、瞒报、漏报、拒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从重从快进行严肃处理; 4、村党支部书记本人直接参与或幕后操纵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情况核实后,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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