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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4-335/2023-03-10/1857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别古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03-1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别古庄镇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状
别古庄镇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责任状
发布机构:别古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10

  为加强全镇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管理,形成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底子清、情况明、信息准的优势,进一步明确村街在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的责任,切实保护耕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工作目标

  1、严禁在域内非建设用地上实施建设行为,包括在耕地、林地、草地、基本农田等实施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等,不准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挖坑养鱼、畜牧养殖、取土建房等;不准占用耕地建设彩钢房、住宅、墓地和堆放固体废弃物等。

  3、对上级督办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案件,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现零容忍、零增长;

  4、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域内的建设行为。

  二、工作责任

  1、各村街对域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总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2、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督促辖区群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

  3、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牵头的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巡查队伍,建立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动态巡查和日常管理,做好巡查记录;

  4、无缝隙、全覆盖全面开展巡查,发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并上报。

  三、责任追究

  1、村街巡查工作不到位,对本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上报镇政府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村街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对村街支持项目的帮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村街党支部书记的失职行为进行组织处理,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2、对本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管控不力,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的,除第1条处罚方式外,另对村党支部书记任职能力进行测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3、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出具虚假材料,提供虚假证明,谎报、瞒报、漏报、拒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从重从快进行严肃处理;

  4、村党支部书记本人直接参与或幕后操纵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情况核实后,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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