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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4-335/2022-10-10/2264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10-1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曹家务乡人民政府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
曹家务乡人民政府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0-10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健全并运行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落实省市县领导关于防止返贫“早、宽、简、实”工作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国家和省市县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面向全乡农村地区、全体农村人口,采取全面分析排查与重点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2022年第二轮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按程序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确保应纳尽纳。同时,排查防止返贫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切实解决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乡防止返贫工作水平。

  排查工作中,要坚决落实省市县领导关于防止返贫“早、宽、简、实”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放宽监测对象认定条件,应纳尽纳、能纳多纳,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简化程序、简化条件,缩短监测对象认定时间,快速纳入、快速帮扶;压实帮扶责任,强化工作作风,落实帮扶措施,提升帮扶成效。

  二、排查重点

  结合防止返贫常态化走访排查工作,对全乡所有农村地区、农村人口全面筛查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排查,关注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重点问题。

  (一)聚焦重点群体。对6类重点群体逐户实地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及时认定为监测对象。

  1.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和脱贫时间较早的农户。

  2.受疫情、灾情、突发情况导致收入下降明显,特别是收入低于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300元的农户。

  3.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病患者。

  4.务工不稳定农户,特别是家庭成员中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无法外出务工和当地就业不稳定等情况的农户。

  5.今年以来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的农户,特别是其中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以及申请低保但审核未通过的农户。

  6.新增因残、因学、因突发疾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二)关注重点问题。排查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中的各类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农户自主申报率低、申报意愿不强问题。特别是有的农户出现返贫致贫风险不知道向谁反映、不知道能享受什么帮扶政策等问题。

  2.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等问题。特别是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

  3.因洪涝、干旱等灾害造成的“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

  4.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等问题。特别是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问题,对整户无劳动能力落实兜底保障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问题。

  5.监测对象落实医疗保障政策不到位问题。特别是监测对象医保资助参保落实不到位,以及监测对象医疗救助的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取消或提高封顶线等倾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6.认定监测对象中人为提高“门槛”导致“应纳未纳”的问题。特别是对分户老人以子女有房有车、有能力帮助解决问题为理由,简单“一刀切”不予认定监测对象的问题。

  7.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只帮扶不监测”的“体外循环”问题。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只认定为低保户不认定为监测对象,对需要帮扶的农户只临时救助而不纳入监测,以及“防贫保”仍未规范到位等问题。

  此外,应同时关注有的地方对农户申报、部门预警信息响应不及时,行业部门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帮扶政策理解有偏差,以及防止返贫机构力量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相关政策

  此次排查中,要准确把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方向,严格落实“早、宽、简、实”要求,切实提升防止返贫工作成效。

  对重点对象放宽认定条件。以下4类特殊困难农户一般均应认定为监测对象。

  1.大病重病个人难以负担户。即家庭成员中有30种大病或4种重大慢性病患者,且医疗自付支出超过医保预警标准(脱贫人口9000元、一般农户18000元),存在经济困难的农户。

  2.重度残疾人低收入户。即家庭成员中有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三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人员,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300元的农户。

  3.突发情况生活困难户。即因疫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骤降或支出骤增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户。一般以收入降至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300元以下或支出超过上年度本地区农民人均消费支出数额为参考(上年度全省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5391元、全市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6594元)。

  4.收入低支出高困难户。即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兜底保障对象中,出现“三保障”动态新增问题造成大额支出,且靠自身无力解决需要政策帮扶的农户。

  (二)准确把握不予认定的情形。农户存在以下4种情形,且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经村级评议后,可不予认定为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应严格以户籍在本户、实际共同生活的成员为准判断,分户子女不作为家庭成员。

  1.有公职人员。家庭成员中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

  2.有企业。家庭成员名下有一般纳税人企业(以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为准),且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3.有商品房。家庭成员名下有商品住房(不含易地搬迁和拆迁房等),且累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全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人均38㎡为参考)的;家庭成员名下有盈利性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的(兼作唯一居住场所的除外)。

  4.有高档车。家庭成员名下有高档消费性机动车,价值明显超过当地农村购买力水平的(不含残疾人代步车、生产生活必备车辆、必需农机具等)。

  对因以上4种情形不予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村级应保留评议会议记录、信息比对结果、财产证明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所谓一般性规定,就是没有特殊情况即按此执行。但特殊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工作中不能只讲“一般”而忽视了“特殊”。认定监测对象时,要防止“一刀切”,对家庭有特殊情况的农户,要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实事求是评定。对家庭成员中存在以上4种情形但认定监测对象时未发现的,后续工作中可按程序做清退处理。

  (三)合理简化监测对象认定程序。缩短监测对象认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对存在因灾因疫等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的,特殊情况下可开辟“绿色通道”,先帮扶救助后履行认定程序。

  1.扎实开展入户核查。对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均应入户实地核查,坚决杜绝拍脑袋、凭印象判断不予纳入监测对象的问题。

  2.高效组织评议公示。村级评议结果在本村公示5天,县乡不再组织公示。公示时应依法保护农户个人隐私安全,不得公开农户证件号码、手机号、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敏感信息。

  3.同步信息比对。信息比对仅限家庭成员本人,不得将比对范围扩大到户籍已迁出的子女等。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风险消除的监测户等可不再重复比对。

  4.发挥审核作用。履行审核认定程序时,应重点抽查部分申报、核查、评议等未通过的农户,确保应纳尽纳。

  (四)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对监测对象逐户分析风险原因、劳动能力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

  1.建立帮扶政策清单。充分发挥部门会商机制作用,在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等11方面帮扶政策基础上,建立防止返贫帮扶政策清单。

  2.制定落实帮扶计划。做到按需帮扶、一户一策、方便操作、针对性强。帮扶计划在村级留存、户内张贴、县乡备案。

  3.倾斜支持产业发展。通过衔接资金生产奖补、小额信贷贴息等方式,保障监测对象的到人到户产业项目资金需求,促进发展产业增收。

  4.保障劳动力稳岗就业。利用各级衔接资金,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到帮扶车间就业、从事公益岗位、参与以工代赈项目等。

  5.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过渡期内纳入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定额资助参保,全部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方面倾斜保障政策,实施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取消或提高封顶线等保障措施,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四、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10月10日前,制定本级排查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对帮扶责任人、村干部、防贫网格员等从事防止返贫工作的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结合实际落实工作。

  (二)开展实地排查(11月15日前完成)。组织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对6类重点群体和筛查分析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开展实地排查。实地排查工作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开展,一次走访采集全部所需信息,减少重复入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规范动态管理(11月20日前完成)。对排查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11月20日前履行完认定程序录入信息系统。此次排查中,应同时采集更新所有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按相关要求在信息系统中更新录入。

  (四)全面总结工作(11月24日前完成)。认真梳理第二轮排查工作,结合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全面统筹协调,充实工作力量,调度工作进度。要统筹发挥基层力量,按时高质量完成第二轮排查工作。

  (二)提升工作实效。要有序组织开展排查,紧盯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效率。

  (三)统筹推进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突出任务导向,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信息采集工作统筹推进。

  (四)提交总结报告。各村街的总结报告经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并盖章后,于11月24日前报送乡村振兴办公室。

  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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