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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9-330/2023-10-10/16184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2023-10-1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审计局职能简介
永清县审计局职能简介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10-10
       (一)依照《审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限县审计机关的业务,编制全县审计工作规划。
  (二)参与拟定全县有关审计、财经方面的政策法规。
  (三)向县政府报告和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工作措施的建议。
  (四)依法对本级预算执行及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国家建设项目、地方金融、保险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对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进行审计监督。
  (八)向县长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九)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以及县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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