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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9-330/2020-04-13/17176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0-04-13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财政局工作职能
永清县财政局工作职能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4-13
永清县财政局工作职能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及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提出中央、省、市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落实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办法。负责政府债券申请发行和还本付息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管理县政府国外债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全县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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