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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9-331/2024-09-20/29079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4-09-2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财政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永清县财政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9-20
永清县财政局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廊办字〔2018〕7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永清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及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提出中央、省、市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落实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办法。负责政府债券申请发行和还本付息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管理县政府国外债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全县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及事业股室: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汇编。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人事教育股。承担全县财政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本级及全县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全县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对县以下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配合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办理县对下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提出县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拟订县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省、市对我县的转移支付。承担财政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基层财政业务。组织开展全县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提出中央、省、市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中央、省、市授权的地方承担的(出口)免、抵、退税等实施监管。
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和收支统计分析预测;牵头调度全县支出进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行政政法股。承担县级行政、群团和公检法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根据市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县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教科文股。承担县级宣传、文化旅游、科技、工信、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上述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扶贫等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军民融合发展、供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土、规划、住建、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相关职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负责县本级城建收支预算管理;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有关政策及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自然资源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
金融股。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县属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监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库管理、业务指导、宣传培训工作。承担涉外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制度;负责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转贷(赠)、偿还,监督资金的使用;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承担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综合股。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指导。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
会计股。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政府债务债券股。提出全县政府债务政策建议,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县申请发行、兑付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监督评价与内部审计。开展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情况的监督工作。开展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非税收入股。贯彻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非税财政收入预算。落实非税财政收入“收支两条线”征缴管理制度。负责罚没物资的收缴、处置和变价收入上缴国库。管理全县财政票据。
资产管理股。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承担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政府采购办公室。按规定受理全县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政府采购活动。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综合治税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县的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为税务部门提供数据参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预算绩效股。组织全县“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协助局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
永清县财政预算审核中心负责配合预算股做好全县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工作,汇编全县年度预算文本。
永清县财政政策研究室负责收集、筛选和整理分析国内外重要财经信息,编发相关参考资料,促进信息资源共享;研究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辅助领导决策,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理财能力;参与或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以及主要领导的报告、讲话起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专项课题和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上级布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清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进行技术核实;并对拟评审项目进行踏勘核实。
永清县财政信息中心负责承担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负责提出全县财政系统网络建设规划,具体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建议;负责建设、管理局机关局域网、县级财政城域网及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承担网络运维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
永清县园区企业结算中心按县政府与各园区投资开发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配合经济建设股做好财政返还资金的结算工作。
永清县工资管理中心负责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的汇总、发放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系统的数据上报工作。
永清县交通环境中心负责配合经济建设股对生态环境、交通等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开展专项资金典型调查、分析,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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