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29-332/2023-10-20/163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3-10-2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经开区领导成员分工
永清经开区领导成员分工
发布机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0-20
 永清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科级以上干部分工
 
周  俊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主持经开区全面工作。负责经开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张  茹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协助周俊同志抓好经开区全面工作,主持经开区日常工作,侧重党务、政法、信访稳定、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财政金融局、国土规划建设局。
刘建河: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大气污染治理、招商引资、涉企服务工作、企业稳定、安全生产、涉企环境治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协调现代服务产业园工作。分管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环境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中心,协助张茹同志做好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联系县商务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发改局、统计局、供电公司等涉及项目相关县直单位及协调对外接待各项事宜。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吴艳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基层党建、宣传、政法、武装、社会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协调益田公司。分管党政办公室、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联系县人大、县政协、政法委、武装部。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石  武: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负责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农业和农村等涉农方面工作、涉农各部门、农村稳定、信访、民族宗教工作。分管社会发展局、社会服务中心,联系统战部、农业农村局、教育和体育局、工商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涉农服务的县直各部门。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李  伟:党工委委员,环境与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主持环境与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作(供电、环保、安全及质量技术监督)。对环境与安全监督管理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环保职能:负责组织编制经开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开区内环境质量的监测管理工作;负责经开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法承担经开区内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依法对区内污染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经开区内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处理经开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及污染事故。
安全监督:负责分析、预测经开区内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区内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组织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经开区质量技术监督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祁中河:党政办主任,主持党政办工作。对党政办公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负责经开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员聘用(任)、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理论学习、宣传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武装、外事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件起草印发及公文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经开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保密、信息、档案管理、接待联络、建议、议案、提案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和重大课题的研究;负责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大等工作;负责相关财务费用开支结算、日常机关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泳鑫,社会发展局局长,主持社会发展局工作(文、教、卫、民政、旅游及综合执法),负责疫情防控全面工作。对社会发展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社会发展职能:负责兴办、管理经开区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负责经开区村民委员会管理工作;负责经开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经开区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村街管理和征地拆迁工作。
负责根据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经开区城市管理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负责依法依规在经开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市政、城市规划、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等方面行使行政处罚权。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志强经济发展局局长,主持经济发展局工作(发改、商务、工信、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发改职能:负责组织编制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经开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结构和资金平衡方案;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经开区内政府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经开区能源供需平衡工作;负责经开区内物价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经开区内招标投标工作。
商务职能:负责制订经开区招商引资、产业促进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区内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核报批;负责入区项目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区内企业综合情况的分析工作。
工信职能: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经开区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整合;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亚彬,国土规划建设局局长,主持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联系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县建设局等县直单位,协助刘建河同志做好企业对接的各项工作。对国土规划建设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国土职能: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负责经开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题规划的编制、报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国土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调查统计及评价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地政、地籍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和登记等工作。
规划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及建设规划、房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经开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做好城乡勘察测绘和规划核实工作;依法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及建设规划、房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经开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建筑质量和建筑施工等管理工作;负责经开区内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开区管委会投资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经开区人防、安全生产监督及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经开区基础设施、综合交通、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规划,负责区内市政管理工作。
房管职能:负责经开区内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屋买卖、出租、抵押、商品房预(销)售等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经开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审核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利:财政金融局局长,主持财政金融局工作(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办)。对财政金融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负责贯彻执行各级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编制经开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经开区财政收入支出等;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报纸增值进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经开区金融监督、协调、服务工作,协调税务局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吴艳华同志处理机关行政事务。
谷淑梅: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企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涉企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指导企业加强制度和管理创新,促进企业提高管理经营水平;负责辖区内企业经济指标统计和上报,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科技进步、进出口审批等后续服务管理等工作。
刘冬伟社会服务中心主任,主持社会服务中心工作。对社会服务中心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落实。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归口管理和协调司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辖区内各村街及企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与各级公、检、法、司和信访、应急、防范办等有关部门协调联络各类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促进就业和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和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负责区内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及劳动监察工作;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各项社会保障工作。
杨金伟:环境与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协助李伟同志抓好环境与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作。
王学东: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协助祁中河同志抓好党政办工作。
乔亚彬:社会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刘冬伟同志抓好社会服务中心工作。
宋志瑞: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协助刘冬伟同志抓好社会服务中心工作。
邓伯龙:社会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冯利同志抓好财政金融局工作。
李彦东:环境与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协助李伟同志抓好环境与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作。
胡建东:网信办副主任(借调),协助张志强同志抓好经济发展局工作。
周  杨: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谷淑梅同志抓好企业服务中心工作。
叶永庆: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任亚彬同志抓好行政审批大厅工作
徐  鹏: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协助任亚彬同志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
司志银:社会发展局副局长,在高新区工作。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